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东莞东莞公积金查询

2016年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6 15:07:19  东莞公积金查询


2016年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东莞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东莞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东莞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在东莞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东莞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东莞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提出的“因城因地,实行‘一市一策’”精神,加快推进东莞房地产业结构调整,市政府10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合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与消费等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分析人士指出,东莞出台的《若干措施》既非“救市”,也不涉及“限购说”。东莞是从行政服务的角度入手,尊重市场规律,在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上,使房地产市场在房地产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旨让市场扮演重要角色。

  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动

  今年上半年,东莞楼市表现稳健,投资增速处在合理区间。在楼宇经济方面,目前全市在已运营的纳入统计的61栋楼宇中,年纳税超千万的20栋,其中4栋纳税超亿元,创历年新高。

  《若干措施》是在合理区间基础上的定向调控、主动调整,并从提升行政效能的角度入手,着力激发市场活力,进而增加产品的有效供给。《若干措施》涵盖了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促进投资与消费等内容。其中,优化服务着墨最多,也是重点和亮点。

  “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制”、“规范镇街规划部门审批权限”、“减少建设单位修改方案次数”、“严禁镇街、部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这些举措带有明显“让市场成本减一、服务加一”的东莞特色。

  进一步方便消费者购房

  《若干措施》进一步方便消费者购房,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

  比如,在完善购房积分入学、积分入户政策方面,凡拥有自主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购房合同备案的房屋,不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限制,均可获得相应积分值。

  又如,东莞提出将适时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扩大享受税收优惠的购房者范围,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

  再如,东莞将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缴存满12个月的认定条件,贷款向中低收入职工和长时间缴存职工倾斜。

  《若干措施》让市场扮演重要角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将全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主要政策

  房价备案制 销售价格根据市场状况约定

  市发展和改革局解读:随着各种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督措施的落实,东莞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等发生新的变化,现行房价备案制度设置成交价格上下幅度以及调整周期的规定已不适应现阶段的市场发展需要。

  取消房价备案制度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开发企业能灵活、迅速采取各种营销方式应对市场变化;开发企业和消费者也可以不受下浮幅度的限制,根据市场状况约定销售价格。

  取消房价备案制度后,价格等部门将各司其职,继续加强监管。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发布的价格信息应与在销售现场公示的价格信息保持一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普通住房标准 更多购房者将享受税收优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是执行普通住房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近年来,东莞相关部门致力建立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定期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做出优化和改进,使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与房价变化趋势相适应。

  东莞通过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扩大普通住房范围,减轻普通住房购买者和销售普通住房的企业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目前,2013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于今年8月31日到期,2014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从9月1日起实施,有关部门将如期发布新标准,预计将有更多购房者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东莞近日颁布了最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东公积金通〔2013〕1号《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2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进一步收紧:最高限额不得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另外,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三成。   

  《通知》说,此次新政调整是根据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

  变化1.缴存满12个月方可申请贷款

  《通知》要求,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此前的规定是6个月。并且没有欠缴、被封存等情况才能符合申请条件。

  变化2 。取消小户型优惠 首套房最低首付三成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有了新调整。按此前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46万元,夫妻双职工最高可贷66万元。《通知》则明确,这一最高限额不变,但2月8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还不得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其次,购买首套住房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这意味着以后购买首套自住房,只要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是三成。此前针对小户型的购房优惠政策(首次购买90㎡以下自住房可享受二成低首付)已不复存在。

  如果买的是二手房,则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变化3 。“双拼房”认定为二套房“多拼房”不予贷款

  针对大户型的贷款审核更加严厉。2006年国家规定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在90㎡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导致开发商推出了双拼、多拼房,规避限制。

  东莞此次《通知》则明确,购买“双拼房”的公积金贷款,将按照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购买“多拼房”的不予贷款。已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再次购买该套住房的毗邻房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变化4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不予贷款

  此外,诚信记录的审核也更为严苛。《通知》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如果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业界观点]

  恐影响职工

  缴存公积金积极性

  自去年来,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一再收紧。此次《通知》又引发网友批评。有网友则称,东莞住房公积金政策已沦为“鸡肋”。在东莞工作了3年的一位网友“晒账”称:他每个月缴存110元,现在公积金账户只有3000多元。根据新政,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账户余额的8倍,即不过3万元,“公积金贷款可有可无,商贷利率又高,什么时候才买得起房!”

  有东莞房地产业界人士认为,东莞外来工多,月缴存不高,而且缴存时间不长,新政又再箍紧最高贷款额度,恐将进一步削弱东莞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根据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最新统计,2012年,东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总人数达到91.88万,占应缴人数的20%,远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约45%。

社保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