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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社保缴费比例,南京社保缴纳基数2016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7 08:57:14  南京缴费明细


2016年南京社保缴费比例,南京社保缴纳基数2016
    社保个人缴费多少钱等信息十分关注。从江苏省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南京市企业参保职工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从2200元提高至2400元,上限从13678元调至16200元,南京社保基数调整标准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南京社保缴费基数2015还未出台,可以参考2014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及2014南京最低社保基数。据了解,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也就是说,针对按照下限2400元缴纳社保的职工来说,养老保险费每个月需缴纳2400×8%=192元,基本医疗保险费需缴纳2400×2%=48元,大病保险10元,失业保险费2400×0.5%=12元。社保个人缴费最低为262元,比2013年度增加了21元。据悉,每年从7月1日起就是一个新的社会保险年度,但由于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未公布,南京社保缴费基数2015可以参照2014南京社保基数标准。到时候公布之后,可以根据2015南京社保基数调整再来重新计算相关缴纳费用。南京社保缴费基数2015对于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有所提高,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门诊医疗等相关待遇,老年居民、其他居民的筹资标准比2014年提高60元,学生儿童提高20元。

最新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五险一金包括社保与公积金两个部分,下面,分别为大家介绍2014年南京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2014年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

  (1)2014年南京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 ,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

  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2)2014年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2014年度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3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16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4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职工工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补贴政策执行省市房改部门的有关规定。

  专家介绍,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12%,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首先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其缴存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占12%;其次是外商、港澳台商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各占10%-12%;第三种是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单位与个人各占8%-12%。

  新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为16200元,按照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计算,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3888元(16200元×12%×2),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公布,按照去年执行的话,职工每月最低缴存额为236.8元(1480元×8%×2)。与去年南京公积金的个人最高缴存3648元相比,今年增加了240元。

南京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200元,维持去年标准不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28元,相比去年2400元增加228元,企业实际月缴费额少增加71.82元,个人实际月缴费额少增加23.94元。新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小编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昨天(6月30日)印发了《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在明确上述内容外,溧水、高淳两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200元,与南京市上限保持一致;月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全市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的95%确定,即为2497元。从明年7月1日起实现缴费基数上下限与市同标。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52元。此次调整后,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额由2014年度的650元增加到735.6元,增加85.6元。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由4832元调整到5149元。
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公布了市本级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缴费比例。


据了解,自2011年1月起,南京市五险缴费比例具体如下:一、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个体工商户雇主为12%)、失业保险为2%、医疗保险为9%、工伤保险差别费率为0.5—1.2%、生育保险为0.8%;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为1%、医疗保险为2%。与去年相比,今年市本级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1%调整为20%,江宁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分两年调整到位。由于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按照职工吴先生工资2000元每月来计算,那么今年1月其个人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个人2000*2%=40元;养老保险:个人2000*8%=160元;失业保险:个人2000*1%=2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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