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6月起调整企业社保缴费基数 下限2623元
记者从日照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山东省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日照市确定了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间企业社保缴费基数(即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分别为13116元和2623元。由此核定职工社保费月缴费额,上限为:单位平均负担3670元,职工合计负担1375元;下限为:单位平均负担734元,职工合计负担275元。
据了解,日照市参保企业职工共需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共5项社会保险费,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企业平均负担28%、职工合计负担10.5%的比例缴纳。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为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为缴费基数;居于300%至60%之间的,以本人实发工资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