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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社保新政策改革,2014事业单位社保政策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8 13:43:02  广州社保余额查询


2014年社保新政策改革,2014事业单位社保政策:
社保制度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指出,渐进式延迟退休,这样的提法尚属首次,这是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一次全新尝试。

    “为了应对老龄化和养老金收支平衡的挑战,世界很多国家都尝试了延迟退休年龄,这是社会保障里最具调整空间的参数。”郑秉文说,有些国家通过调整这一参数,很好地解决了上述挑战。

    郑秉文介绍,从世界范围来看,延迟退休年龄有两种策略:一是弹性(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二是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两者的主要区别为:前者是“可选项”,秉承自愿的原则;而后者则不然。

    他认为,决定提出的“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正是对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的继续和细化。

    “从全世界的实践来看,延迟退休年龄没有一步到位的,而是采取渐进式的方案,每几年延长3个月,延迟5年退休的话很可能要有20年的过渡期。”郑秉文分析,“从这一角度来看,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将成为我国下一步改革的重要试验区。”  

《关于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职工和离退人员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其内容包括:

企业下岗人员,不论是待岗、转岗培训,还是离岗休养的,企业和职工都必须按当地政府的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到其他劳动就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被个体工商户雇用的人员,分别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标准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出售、拍卖企业裁减的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之后,到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业从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再就业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职工失业期间,对失业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继续计息。职工失业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失业后因身体等原因没有条件再就业的,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人申请,凭失业保险机构或所在街道提供的有效证明,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失业再就业后,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间断的年限,从其以前按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中扣除。


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基本保险待遇。


整体出售的企业,对因工致残和患职业病的职工,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应由买方接收并负责安排适当工作。对1—6级伤残职工可办理退休;对7—10级的人员,如本人申请另谋职业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除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外,另按工伤保险规定发给一次性离职补助费,对工伤未治愈的,应作出继续治疗的安排。


破产或整体出售的企业,须将按月发给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生活困难救济费、因工致残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全部生育保险待遇(企业已参加统筹并列入社会统筹支付的项目除外)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给职工及其受益人。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按现行标准计算,子女到18周岁,配偶、父母到72周岁,超过72周岁的可协议确定。


企业出售前,对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应全部补齐,一次补齐确有困难的,可限定时间,分期补缴。


改制企业缴纳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从闲置(可变现)的固定资产中划出一部分充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充抵的资产进行变现,变现所得全部收入并入各项基金。
 广州退保政策的一次小调整,竟然引发了珠三角数个城市的退保风潮。究其原因,除了外来工自身重视眼前利益的因素外,社保政策本身的不完善、外来工在地区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无法跟着“流动”,也是迫使外来工选择退保的重要政策原因。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陈廷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何让社保关系可以在地区之间转移是今年广东劳动保障工作的一个重点所在,有关部门已经将之列为优先解决的问题。

专家视点 退保———吃亏的还是农民工自己

  就珠三角一些地区出现的退保现象,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谌新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民工选择退保其实伤害最大的还是自己。同时,他表示,在社会保障制度上做出创新,留住优质员工,是提高地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选择退保得不偿失

  谌新民表示,部分外来农民工选择退保的确是因为对政策不了解,不知道缴费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在别人的带动下盲目跟风。但是,对很多农民工而言,选择退保其实是一种无奈之举,工作地点的流动迫使他们不得不做出如此的选择。退保对农民工而言其实得不偿失,因为当初社保费是企业与个人一起缴费,但缴费总和却只有1/3左右进了个人账户,选择退保就意味着农民工将2/3左右的缴费(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全部领走)留在了当地的统筹基金中,在不断的参保、退保中,农民工始终难以跨过缴费满15年的门槛,而当地政府的统筹基金却可以由此不断壮大。

制度缺陷导致保险账户难以流动

  明明得不偿失,为什么农民工还是选择退保?谌新民表示,首先是因为社保制度上存在缺陷。按照目前的社保政策,农民工流动时,社保资金养老账户只能转移个人账户部分,而2/3的缴费却留在了缴费地而不能转走。而从制度执行的角度考虑,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劳动力流动越来越频繁的情况下,养老保险账户的转移在各个地区之间却根本没法实现。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农民工在不同地区流动时只好选择退保。

建议建立统一的基础养老金标准

  造成各个地区之间社保账户无法转移的原因就在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保缴费标准不同。对此,谌新民建议广东省在国家统一政策之下不妨做一些探索,例如可以考虑将养老保险金分为两部分,以全省经济最落后地区的标准建立统一的基础养老金,这样劳动力流动时就可以以这个统一的标准实现对接。此外,可以跟着人走的的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进一步做大,除了个人缴费部分外,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企业都可以适当给予补贴。

营造良好环境留住劳动者

  谌新民认为,如果不在社保制度上进行创新,则永远走不出农民工参保—退保—参保—退保的怪圈。他进一步指出,农民工退保的背后是劳动力的流动,在目前的社保体系下,地方政府可以做的是创造一个好的就业环境,尽量延长劳动者在一个地区的工作时间。而创造一个好的就业环境,包括了制度改革中的很多方面,包括户籍制度、教育、住房等等。谌新民说,最近他在江苏、浙江等地调查时发现,劳动力的地区流动还很频繁,制度上的创新则可以减少一些优质劳动力的流动,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地区差别大导致社保关系转移困难

    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是按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目前广东各地发展很不平衡,珠三角地区与东西两翼差距比较大,即便是在珠三角各城市间,各地缴纳社保费用的差别也比较大。去年,广州市国有单位要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下限是每人每月282.4元,而东莞市的下限则只有每人每月112.4元。在此背景下,虽然现行社保政策允许外来工跨地区流动时可以转接社保关系,但各个地区都愿意把外来工的社保关系转走,但却没有一个地方愿意接收外来工转来的社保关系。陈廷银表示,一个政策如果没有人愿意执行,就必须要进行改革,而广东也正在积极探索如何顺利实现社保关系的地区转移。

企业钻空子“逼”工人退保

  按照政策规定,企业应该为每个劳动者都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但是,企业为职工参保是要付出“代价”的,为职工参保,企业必须拿出一笔不小的开支。即使员工的工资每月只有几百元,企业为职工购买社保的支出每月也得100多元,这显然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因此,一些企业出于“成本考虑”,会尽量不让农民工参保,甚至在为农民工办理了参保手续之后再解雇农民工重新招聘,或者“鼓动”农民工办理退保手续再雇用。

树立外来工信心才是长效之举

  要让更多的农民工参保,增强其对未来的信心才是根本之道。而要增强农民工的信心,首先必须要增强社会保险政策的稳定性。广州的退保政策调整引发其它城市退保人群的增多,这充分说明了政策调整需要谨慎为之。因此,将来假如要对社保政策进行调整,应充分考虑政策的连贯性与可行性。

  当然,从农民工的角度来讲,也应有足够的信心。社会保险政策是一项国家性的政策,涉及到全国几亿人口,将来即使要做政策调整也会照顾多数人的利益,缴费可以领养老金,晚年生活有保障的大政方针不会改变。

政府企业都需营造良好环境

    树立外来工的信心,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创建一个良好的务工环境。良好务工环境的塑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了地方政府与企业等多个方面的努力,从企业角度而言,适当提高外来工的薪资福利待遇、及时发放工资、为外来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的改善等等都必须要有通盘考虑。而对地方政府而言,就要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各类侵犯劳动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此外,清理各种歧视外来工的规定和做法、解决外来工子女的受教育等问题也都是地方政府应该努力去做的。

链接  珠三角社保个人账户 年内有望全部做实

  众多的外来工争着退保,个人账户正空账运行的社保基金支付有没有困难?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支付退保方面各地都难度不大。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在向省人大汇报时表示,目前全省都在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争取今年珠三角地区全部做实个人账户,账内资金达到已缴费的8%.目前城镇的养老保险采取的是统账结合的方式,就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结合。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计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的部分除了支付基础养老金之外,还要补充给那些原来没有缴费记录的老人,而一些地区为了支付在领养老金的人员养老费用,个人账户只好有名无实空账运行。

  据方潮贵介绍,从2000年开始,广东就对养老金实行了财政专库,“挪用”个人账户的现象已成为历史。另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陈廷银介绍,目前珠三角的东莞和惠州两市这两年的个人账户都没有被动用过,珠三角相对于其它地区来说肯定会早点做实个人账户。

  他和她的故事

    多年辗转让他两个账户空悬 “社保转回老家有什么用?”

    今年31岁的阿阮(化名)是湖南永州人,现在东莞桥头一家化工厂做普工。

    1995年从家乡出来打工,十年来辗转东莞、深圳,做过建筑工,普工,技工,在两个城市买过两次社保,现在两个账户都停保空悬。

    1995年阿阮和几个老乡离开家乡来到广东东莞,刚开始,阿阮几人在一个建筑队做临时工。建筑队属于“游击队”的那种,本身都不具资质,更不用说会为这些打工者买保险了。在各个建筑队流浪了一年多后,阿阮又去了深圳龙岗的一家电子元件加工厂工作,工厂包吃住,一个月工资还可以拿到七八百元。对于阿阮来讲,这个收入算比较满意的了。

    1998年,工厂开始给员工购买社保,当时已经做到技工的阿阮不懂社保是什么,听厂里的宣传说是老了也可以有工资发,阿阮觉得挺好。因此他很开心地买了社保。

    2000年底,老家催阿阮回去结婚,阿阮辞了工。因为对社保的不了解,当时阿阮并没有办理退保。2001年中,阿阮再次来到广东打工,因为当时错过了深圳招工的高峰期,阿阮又到了东莞,进了高埗一家鞋厂工作。

    2002年初,因为工厂合作方及市政府的要求,工厂管理层开始动员员工参保。这时阿阮才知道,只有交满15年,才能老了后也可以领钱。这时阿阮就有点不乐意了。他不认为自己会继续在广东打十来年的工。“后来,宣传说参保了以后可以退,工友们觉得没什么损失,这社保到底还是给办了。最主要是,如果不参保,就只有离开工厂。”阿阮笑着告诉笔者。

    2002年底,阿阮又跳槽去了深圳的一家工厂。因为时间紧,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手续,阿阮这次还是没有去办退保。从那时起到现在,阿阮又转过五次工,因为总是不如意,没签过一次劳动合同,更不用说办社保了。“其实不办社保也好,省得每个月还要扣我钱。”

    谈到自己以前的两份社保账户,阿阮有点茫然。“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我打听过退保的手续,很麻烦,还要找原来的工厂,但是原来深圳的那个工厂已经不在了,东莞的那个鞋厂的主管也换了,要弄起来很麻烦。“笔者告诉他账户可以转回户籍所在地去,阿阮一脸憨直地笑道:”我老家都不知道社保是什么,转去有什么用?“

    一场大病让她从此坚持投保

    “为社会为自己,我不退保”

    自从2003年生了那场大病后,庞国七认识到了购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现在她找工作只挑那些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正规企业。身边的姐妹常常是一换工作就退保,对社保政策比较了解的庞国七则说,她绝不会草率退保的。

    在深圳有十几个年头了,但庞国七的养老保险只累积了两年。庞国七19 90年就从重庆老家来到深圳打工,在深圳后的十多年里,她完全没有社会保险意识。2003年,一向身体健康的庞国七意外地生了一场大病,医生问她有没有购买社会医疗保险,她这才恍然大悟。庞国七当时所在的单位还比较正规,一直按规定给员工购买保险。但庞国七却因为担心白交冤枉钱,主动放弃了让企业为自己购买保险的权利,当时追悔莫及。

    由于病情严重,医生要求庞国七住院,但手头拮据的她为了节省住院费,只能每天到门诊部接受治疗。连续在福田中医院打了半个月的吊针,共花掉4000多元,而庞国七当时的月薪只有700多元。病好之后,她多方咨询社保政策,了解到购买社会保险并不是“交冤枉钱”,于是急忙参了保。

    现在庞国七对社会保险政策已经比较了解。在深圳最近的退保风波中,庞国七有不少朋友去退了保。庞国七则坚持不退,她有自己的看法:“买社保对个人对社会都有好处。随随便便就退保年限都累计不够。只要现在的政策不变,我是不会去退的。而且如果人人都去退保,会影响社保基金的稳定。”

    庞国七的朋友小李,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已经4年了,现在所在的公司一直没有帮她购买养老保险,小李也一直没有退保,她正打算跳槽到一家为员工购买保险的公司。显然,随着外来工社保意识的增强,那些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的企业更有吸引力,员工也相对稳定。

  30岁的庞国七就快成家了,她希望能在深圳退休。庞国七说,等养老保险累积15年后,她就可以按月领取1000多元养老保险金,这将大大减轻将来孩子养老的负担。“现在都是独生子女,一个孩子要养两个老人,将来他们还要扶养自己的孩子,这怎么养得过来?如果我有养老保险金,自己的开销可以自己出。深圳的社会保险政策是很好的,不好好利用太可惜了。”
为使广大居民能详细了解农居民养老保险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连日来,南城社保分局工作人员深入各社区召开咨询会,为群众解答相关问题,深入宣传农居养老保险改革。

     怎样缴费?应补缴多少费用?退休的待遇如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险问题成为了群众对农居养老保险改革关心、关注的热点。为此,南城社保分局的工作人员深入新基社区,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

     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列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其中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又是今年我市社保工作的重点,并在今年7月份启动了农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提高农民的保险待遇。按照新规定,每位居民每月将缴费34.44元,比原来的27.18元多了7.26元,待退休后每月可领养老金300元。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局长李小玲:“并轨之后,现在新退休的人每个月每人就有300元,提高了100元的待遇。另外一个就是由其对我们农民女性来讲,提前了5年退休,对女性农民来讲,就是比较优惠的政策。还有对于村一级来讲,主要一条就是减轻村一级的负担。”
 社会保障是政府和社会为了保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因为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等困难提供的基本物质生活保障,但是制度欠缺造成了城乡参保机会不均等,覆盖面窄,层次偏低,保障不足,责任不清,立法滞后,损害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权威性、公平性和稳定性。
    一是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安排自身缺陷所产生的风险,自从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各地纷纷面临收不抵支的险情,这种制度设计自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关键是回避了“转制成本”问题,造成个人帐户空帐运行。养老保险从过去的现收现付制转变为“统帐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在职职工缴费进入个人帐户的部分不再作代际转移,而是作为自己将来的一部分养老金,但是这一制度实施必须解决“老人”和“中人”的“转制成本”,来解决上一代人的养老问题。由于没有解决“转制成本”问题,只是希望提高缴费率和扩大覆盖面来解决上一代人的养老问题,导致企业负担重、养老收支缺口加大等多重风险存在。
    二是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基本法律,没有用法律规范政府、法人和个人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法律约束力不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多是以部门行政法规出台,对企业的约束力度有限。
    三是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企业认识不足,姿态不高。事实上各地做法不统一,引起观望犹豫,心存侥幸,互相攀比,客观上产生不平等竞争。面广量大的小企业是当前扩面的主要对象,也是难点所在。这些企业主认为增加成本,会丧失竞争力,能拖则拖,并不配合。
    四是外来打工者普遍维权意识、参保意识不强。希望把投保的钱直接发给自己,多拿点现钱在家庭建房、购买耐用消费品方面实惠一点,而不考虑长远之计。有些老板怕缴纳费用、支付保险金,企业登记人数能少则少,能不缴则不缴。此外,还有制度不配套,信息不完全且不确切,部门配合不到位等问题。
    今年五月我们考察了福州、东莞、常州等地,觉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和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共政策创新,通过公共政策对人们的行为和事物的发展加以引导,从制度安排层面确立社会保障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取向,促进社会经济有序、稳定、和谐地可持续发展。

        一、福州东莞常州社会保障改革的做法

      (一)省级统筹 覆盖到位 核定基数 公开操作
    福州是一个省会城市,现管辖两个县级市和六县六区,全市人口658万人,福州市区常住人口242万,去年国内收入达到1500亿元,财政收入176亿,其中地方财政107亿元,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据今年一季度统计,福州参保单位17471个,参保人数516248人,人均缴费工资839元。退休人数177517人,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580元,当期缴费2.82亿,当期支付3.08亿,不足部分由省财政负担。社保模式采取省级统筹方法,福建省社会保障工作自1996年开始搞全省统筹(不含厦门),从实际出发,缴费单位参加保险职工人数核定标准按照企业应参保全部职工人数的100%,对少数缴费单位人员流动性大,难以确定参保人数的,当年应参保人数的核定标准不低于其上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0%。登记、基数、分解由劳动部门搞,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地税网络齐全、手段得力,省统筹面广量大,支撑能力强。福州市参保情况已经做到国企百分之一百,集体企业百分之九十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福州市台资企业比较多,参加保险的基数每年调整,企业人数核定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完成省里下达的基数即行,以支定收,略有赤字,由省财政统一调拨。2004年福建省财政预算安排社会保障支出12.45亿元,增长9.8%,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省里核定12亿,地税统一征收11亿多,缺口由省财政补足。  近年来福州市社会保险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人到哪里,社保即可跟到哪里。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档案寄存在当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的,可委托职业介绍机构为其代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下岗职工在寄存档案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没有工作单位的,可由其本人持档案寄存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和档案材料向当地社保机构申办退休手续。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新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已一次性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其重复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基数在缴费工资封顶线以下的,将职工前后缴费部分合并计算。若超过缴费工资封顶线的,可将超过封顶线部分相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退还本人。下岗职工无论以何种方式实现再就业或不再就业,其视同缴费年限和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保费年限上,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凡按规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累计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每满一年相应减发2%基本养老金(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的尾数不满半年按半年、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欠费可以补缴,企业与下岗职工和分流人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为其结清并告之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如果企业或者职工本人存在欠费的,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补缴。企业欠费部分确有困难暂时难以补缴的,不强行转移给职工个人,如职工本人同意,可先由本人以垫付的方式补缴,并由企业与职工签订偿还协议,明确偿还期限;企业或者职工本人欠费部分没有能力补缴的,欠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规定外地到福州务工人员可转移、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按规定农村户口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经过劳动者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家居农村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按规定予以一次性支付,同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主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以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其中,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及其以上的,可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满15年的,按规定予以一次性支付,同时终止基本养老金保险关系。
    福州成功做法的优点在于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合理调剂新老企业和不同行业结构的职工缴费比例负担水平,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省级统筹可以分散风险,有利于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特别值得称道的是,对各种错过了参加保险机会的职工或者城镇人口采取灵活性模式,放宽政策可以补交,譬如女职工50岁退休,可以补交到55岁,为了社会稳定和保护职工利益,采取实际工龄和参加保险年限分离,退休工龄与享受养老保险分离,充分满足了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
      (二)全面覆盖 城乡一体 规范管理 体现公平
    东莞市是一个不管县的地级市,目前有32个镇,户籍人口达到160多万。东莞自1984年开始搞社会保障,1984年7月,为了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东莞以企业养老保险为突破口,启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统筹,迈出了社会保险工作的第一步。1986年10月在国有企业、市属集体企业开展失业保险;1990年2月推行社会工伤保险;1992年3月启动社会医疗保险;1998年3月推行生育保险;2000年11月实施东莞市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4年7 月实施东莞市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全面支付农民医保医疗待遇。据今年一季度统计,东莞参保单位50625个,参保人数人,人均缴费工资1183元,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929元,目前享受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数43287人,当期缴费7.53191亿元,当期支付2.8441亿元,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已达到68.51831亿元。
    东莞市的社会保障工作也不是一开始就一帆风顺的,1997年曾经出现收不抵支的险情,当时7万人参保,却有3万人享受待遇,每年需要财政补贴五千万。那时人们对参加保险的认识不统一,尤其是基层反映非常强烈,有人认为增加成本、增加负担,老板会搬厂,发展经济完不成任务怎么办。东莞市领导非常重视社会保障工作,明确指出社会保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六大支柱之一,如果不搞社会保险,职工在跨国公司干了多年,人家公司搬走了,职工的退休金到哪里去拿。东莞用了那么多土地,建了那么多厂房,给老板来做生意,给外来工打工。缴社会保险是老板的责任,是他们应该支付的成本。1997年7月东莞市委、市政府召集市直所有单位和32个乡镇的一二把手研究社保问题,考虑可以有三种办法,一是调高缴费比例,15%不够调到18%,或者调到20%;二是扩面,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三是财政补贴,每年缺多少填多少。市委最终决定选择第二种办法,向非国有企业扩面,当年扩面10万人,以后年年扩面。2000年两次扩面,上半年达到49.8万人,当时任省委书记的李长春同志要求东莞达到80万人。下半年扩面如数完成,2002年参保人数扩大到100万人。到2003年底,东莞职工参加各种保险累计472万多人次,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0万人,失业保险100万人,职工医疗保险106万人,工伤保险150万人,生育保险16万人;各项基金征缴率达到99.59%。
    去年7月东莞启动了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保大病、 保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工与当地人参加保险同样对待,待遇公平,外来工缴费年限较长的已经有12—13年了。通过实施全市统筹、落实社保责任制和社保扩面征缴等措施,积极开展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管理,参保对象从固定工、合同工向临时工、外来劳动者和全市农民全面推进。初步构建了涵盖全市城镇和农村、保险项目齐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服务科学的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保险工作良性循环,为社会稳定和企业改制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政府部门之间通力合作,配合默契。外经办盯住外资企业有无参保,不参保不签定合同。工商部门每年年检要看参保记录,没有参保记录的企业不予年检。地税部门代征,社保部门登记,还将进一步由地税部门全职征收、稽查。现在东莞已经形成这样的氛围,职工就业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就业的既可以参加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原来没有参加保险的、搞个体的都可以自己接续上去,在东莞城乡居民中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参加保险意味着具有东莞市民身份,影响很大。
    东莞市社会保障全面覆盖极富超前意识,扩面工作锻炼了一支700多人的特别能战斗的队伍,计算机系统升级,实现了全系统无纸化办公,基金安全、业务规范、流程畅通、收单录入稽核互相制约,用指纹识别远程备份,收支职能不交叉,32个分局全部连网。该成果国内领先,获东莞市特等奖。总之,东莞社会保障全面覆盖,做到了城乡一体化,从城市拓展到农村,从工业拓展到农业,机构健全,网络覆盖,互相配合,良性循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社保制度改革必须直面弃保现象,官方数据显示,今年累积中断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有3800万,占城镇职工参保的一成还多。中断缴纳社保集中在三类人群:下岗失业人员、小微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的务工人员。(11月28日《华夏时报》)

  认真梳理“弃保”现象,一些人之所以要冒着自己养老的风险而主动出局,主要原因无外乎两个:一个是缴不起,一个是拿不着。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较高的缴费费率让小微企业用人成本高企,如果降低工资待遇而保证缴纳养老保险的话,当期收入不高将导致招工难。于是,部分小微企业采取种种办法瞒报、少报参保人员,甚至诱导职工以个体劳动者身份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再给予补贴等办法钻政策空子。但是,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或者下岗失业人员,其本身收入不高,很多人无力全部承担养老保险的缴费额。小微企业以及社会个体缴不起费用,是现行养老保险的一个短板。

  更大的问题是,在勉强坚持着缴纳了社保后,未来某个时间节点或者最终却有可能“拿不着”。尤其是对流动性大的务工人员来讲,目前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尚不普遍,只要务工人员转移工作地点或者回到老家乡下,就需要重新在当地购买社保。应该说,这种尴尬的现实,才是流动人员“弃保”的诱因。

  由此来看,在现行社保的底层,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弃保”既是底层群体对这些问题的无奈与逃避,也是对现行社会养老体制改革的最强呼声。减少“弃保”现象,从小的方面而言,对社会底层群体以及小微企业降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从大的方面看,需要加快推进不同养老保险体系的转移接续,打破养老“多轨制”,并筹划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直至全国统筹。事实上,养老改革是当前一盘非常难下的大棋,远不止“延迟退休”这一粒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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