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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社保改革新政策,2013事业单位社保政策法规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8 13:43:02  广州社保余额查询


    事业单位2013年社保改革措施,2013年社保新政策规定,职工社保缴纳政策,个人社保新政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各方面的进步,已有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合现在的社会情况的,所以我们就必须进行一次事业单位社保的改革,因为养老保险关系的是养老金的问题,所以我们在改革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好定位。以下是改革的新政策的一些出发点。
  1.定位。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原则上应是法定的、强制的和终身的。要使这项改革落到实处就要制定专门的政策法规,对补充养老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实行定位,对其运营和管理更要有配套的政策法规支持,特别是资金来源要作出法律保证。
  2.待遇。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加一块补充待遇并不构成社会不公平问题,仅仅是工作性质所带来的待遇差别。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并轨统一,所以在统一制度内部不存在原有的待遇差别,因而也不会发生筹资相同而待遇不同的侵占公共基金行为。
  3.资金。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必须由国家财政保证供给。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改革,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收支体系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改革所需资金。从总体看,由于改革仅是对原有退休金制度的替代,因此并不会明显增加现有财政支出压力。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应分开管理,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应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成果,在缴费要求和给付待遇等方面都应与企业一致,使这一块真正做到不存在差别的完全统一;补充养老保险有其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性,适用对象、资金来源和政策目的都与企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分开管理,进行单独核算分别管理。
  4.替代率。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给付替代率一般不低于15%左右。我国目前往往是替代率很高,而实际养老金水准却较低。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替代率应介于50%-55%之间,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此基础上增加补充养老保险15%左右的替代率,最终应达到65%-70%。这个替代率水平可能会与现行的待遇有差距。要保证今后养老保险给付水平不降低,通过工资收入的不断提高而调整缴费基数,经过一个可能多达二三十年的过渡,逐步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替代率,以最终达到预期的法定替代率水平。

北京社保将出台多项政策:城镇居民住院报销70%

  昨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今年上半年的形势分析及下半年的工作安排,涉及社会保障、人事制度改革、居民就业、公务员管理等多个领域层面。今年年底前,北京将在人力社保领域出台多项政策,其中包括建立大病补充医疗、制定养老保险接续细则、试点职称改革、出台公务员道德建设意见等。

  昨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今年年底前将出台政策,将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统一为70%。这意味着老年人、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将可提高10%。

  社保基金收支总规模增两成

  今年上半年,北京已经实现了市级公费医疗制度、农民工医保制度与职工医保制度并轨;将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令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统一;同时将包括外地户籍职工在内的全部单位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下一步,北京将研究制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相关配套政策。

  由于对社会保险征缴力度“扩面”,上半年社保基金的收支总规模有所增长,均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3%。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726.76亿元,支出564.72亿元,基金结余161.52亿元。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下半年,北京将完善社保待遇与收入、物价水平挂钩的联动机制,据此进行六项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调整,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养老金待遇、失业保险待遇等。

  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7万元

  今年年底前,北京将出台政策,将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统一为70%,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7万元。

  据了解,北京针对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政策涉及三类人员,分别是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和学生儿童。目前,学生儿童住院报销比例已为70%,而老年人、无业居民则为60%。政策出台后,意味着对老年人、无业居民的住院医保待遇首次调整,上调10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万元。

  与此同时,北京将建立重特大病的补充医疗办法,解决患有重大疾病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医疗费用负担依然较重的问题。据悉,该办法已确定覆盖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及进行器官移植的人群。

  医保监督管理办法年底前出台

  北京已在33家三级医院和区县所属二级医院试点总额预付制,即实行医保费用总量控制。同时,对医保基金的运行加强监督,上半年共有46.4万笔医保基金异常数据被分析筛查出。目前,北京普通门诊次均费用为363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4%。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下半年将组织开展医疗保险专项检查。届时,中医医院、民营医疗机构、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将成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年底前,北京将出台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焦点

  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将发布

  截至今年6月末,北京地区的高校毕业生签约率为90.7%。

  针对就业服务方面,年内将出台《用人单位招用补贴管理办法》。此前,北京为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已规定用人单位若吸纳“4050”人员、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人员,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今后,补贴范围有望扩大;且不论招收城镇还是农村人员,补贴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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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还将公布《绿色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在区县、乡镇建立公益性岗位征集评估机制,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

  此外,由于北京目前面临着结构性就业矛盾,今年政府将对于北京“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开展专项调研。届时,市人力社保局将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数说

  截至6月底,北京市城镇新增就业2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48%。

  动漫游戏人才将可评定职称

  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方案已拟定,下半年将部署实施,将在西城、朝阳、通州区开展试点。该试点方案中,包含总体方案、改革过渡方案、职称评价办法、评委会组建办法4个具体政策。

  据市人力社保局此前介绍,改革后,中小学教师将建立统一的职称制度,改变原来不一致的职称层级,同时将设立正高级职称。

  为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北京将研究制定书画人才职称评价改革意见,调整书法绘画专业的职称评价体系。对于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也将研究制定职称评审政策,这意味着动漫游戏人才也可评职称。

  针对高端领军人才,北京拟实施“首都学者”计划,首批将评选约10名“首都学者”,即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或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具有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

  数说

  下半年将针对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向海内外引才,共计1085个需求岗位,其中海外高层次人才686个。

  公务员须上“职业道德课”

  下半年将完成“北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课题研究,依据成果提出首都公务员职业道德内容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措施,并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还将建立符合不同层级公务员特点的职业道德课程。

  北京将选择部分重点一线窗口单位,结合绩效管理公务员队伍建设专项考评工作,开展公务员纪律作风检查。同时,将对公务员建立平时考核制度。截至6月末,已有103级市级机关完成平时考核办法备案,各区县均制定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

  上半年已选派500名左右的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并选拔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级机关挂职。针对此,今年将研究出台关于基层挂职干部管理办法。针对公务员考试录用,将在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公务员岗位加试专业知识。

  数说

  北京规定事业单位须公开招聘,上半年共有211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万人。

  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年内出台

  北京年内将出台《劳动合同若干规定》,该规定已经纳入2012年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据了解,该规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将会针对劳动合同法的实际操作层面作出规定,有助于提高劳动合同的履行质量。

  为应对持续高发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北京现已在朝阳、海淀、顺义建成3个区仲裁院。下半年将扩大仲裁院建设范围,有望利用今明两年在主要区县设立仲裁院,这些仲裁院将专门司职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另外,北京还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此前,北京市建委、劳动部门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要求施工企业设立专门账户,发生欠薪时将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的保障。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截至6月,已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2亿元。

  数说

  目前北京市共有2.7万户企业实行集体合同,涉及185.3万名职工。和去年同期相比,企业数增加了41.5%。

近日,铁岭市政府同意并批转了市劳动局《关于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职工和离退人员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其内容包括:

企业下岗人员,不论是待岗、转岗培训,还是离岗休养的,企业和职工都必须按当地政府的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到其他劳动就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被个体工商户雇用的人员,分别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标准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出售、拍卖企业裁减的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之后,到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业从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再就业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职工失业期间,对失业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继续计息。职工失业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失业后因身体等原因没有条件再就业的,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人申请,凭失业保险机构或所在街道提供的有效证明,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失业再就业后,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间断的年限,从其以前按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中扣除。


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基本保险待遇。


整体出售的企业,对因工致残和患职业病的职工,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应由买方接收并负责安排适当工作。对1—6级伤残职工可办理退休;对7—10级的人员,如本人申请另谋职业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除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外,另按工伤保险规定发给一次性离职补助费,对工伤未治愈的,应作出继续治疗的安排。


破产或整体出售的企业,须将按月发给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生活困难救济费、因工致残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全部生育保险待遇(企业已参加统筹并列入社会统筹支付的项目除外)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给职工及其受益人。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按现行标准计算,子女到18周岁,配偶、父母到72周岁,超过72周岁的可协议确定。


企业出售前,对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应全部补齐,一次补齐确有困难的,可限定时间,分期补缴。


改制企业缴纳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从闲置(可变现)的固定资产中划出一部分充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充抵的资产进行变现,变现所得全部收入并入各项基金
昨天(18日),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此前启动的5个事业单位改革全国试点,目前仍在试点阶段,并未停滞。

他也表示,事业单位改革在制度设计上会有合理安排,不论是北京还是其他地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必要因此提前退休。

改革试点并未停滞

京华时报:国家层面近年来屡推事业单位改革,但据了解,2008年开始试点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试点地区没有细化的实施方案,目前处于停滞状态。你对此如何看?

吴 江:这并不是有没有细化方案的问题,可以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涉及全社会、涉及公务员,情况比较复杂。目前突出的问题是,事业单位没有为纳税人提供 最完美服务产品。因此对于事业单位的改革当然是非改不可了。2008年国家启动的这项改革在全国5个城市进行试点,目前仍然在试点阶段,现在也并不是停 滞,国务院还是决心将这项改革试点好。现在的情况是,要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放在前面来做,实现事业单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和岗位管理,由此来推进改 革。

京华时报:你刚才提到的复杂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吴江:首先是事业单位分类的问题,分类不清楚,就很难确定哪些事业单位是要加强它的公益性,哪些要进行改制推向社会,无法分类清晰就无法将改革推行下去。

此外,事业单位改革的复杂性还体现在我国还存在大量的民办事业单位,如民办的公益单位、公共服务机构,民办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其中一部分也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提供公共服务,这类事业单位在经过明确分类之后,也需要与公办单位一样获得政策上的支持。

公务员改革也是必然

京华时报:很多人认为在公务员改革按兵不动的情况下,对事业单位大刀阔斧地改革有失公允。

吴 江:确实,我们现在很多人老跟公务员比较,其实,客观来讲,公务员是一个运用行政手段的执法单位,我们很难评价公务员个体的绩效。当然,从长远来看,公务 员也要打破“铁饭碗”,也要引入竞争机制,也要“有上有下”,以后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要实现聘任制,这一条路也是必然的。
急需引进竞争机制

京华时报:你刚才讲了事业单位目前存在的一些弊端,那么,目前推进改革的突破口是什么?

吴 江:事业单位目前存在这些突出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事业单位长期以来缺乏竞争机制造成的,因此,迫切需要引入竞争机制。这就是在事业单位内部推行绩效 工资、绩效考核机制的原因,通过你对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质量,来评定你的职称,这样一来双方都有个约束,结果就会不一样,因此绩效在事业单位非常重 要。

进一步来讲就是,事业单位的“铁饭碗”一定要端掉!不能够拿“铁饭碗”,这个饭碗谁来给,需要纳税人老百姓来给,大家认可你,你就有饭碗,你服务得好就有好饭碗,反之就没有好饭碗或者失去饭碗。

但 是,需要明白,这种通过竞争机制来提高对老百姓的公共服务质量的方式,并不是“甩包袱”。在设计改革路径上,不能简单化地对待,既不能把他们全部推向社 会,让他们自己养活自己,也不能回归到公务员队伍,而是走一条既要使他们很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又要使他们积极性调动起来的中间路径。

提前退休没有必要

京华时报:北京市目前对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规划尚局限在国家的制度设计范畴,仿佛没有细化和突破。你怎么看北京在这方面的举动?

吴 江:步伐不一样,大的指导思想是中央定的调子,只是有的地方走得快一点,有的走得慢一点。但是,有些内容是坚定不移,有些路径从长远看早晚都得走。比如下 一步的操作路径可能就是养老、工伤、医疗都要社会化,对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新人有新办法,中人有中办法,老人有老办法”的方式,国家都有不同的制度 设计安排。

京华时报:你刚才提到的养老社会化的改革在一些试点地区出现了提前退休的情况,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改革的进行吧?

吴 江:我们改革就是要形成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在改革过程中,如果想要国家全都包下来是不现实的。但是确实也产生了一些恐慌心理,怕政策变动之后,对自 己的退休收入有所影响。退还是不退,首先要看是不是符合国家规定,实际上国家制度的设计是没有空子可钻的,针对不同人群设计的办法不同,对于有条件退休的 这部分人,国家会对他们考虑补偿,换句话说就是待遇不会降低,因此也需要对制度设计有信心,没必要提前退休。
李老师在海珠某中学执教8年后考上了研究生,但她在办理离职时却发现自己一分钱养老金都没有。区教育局解释目前教育系统正处于社保改革期,这些年都没为教师买养老保险,要等到社保开始后再补购。劳动部门提醒离职人员要保留好档案。

  李老师:离职时发现没有养老金

  1996年,李老师大学毕业分配到海珠区一公办中学任教,今年她通过全国考试考入了广州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7月份,海珠区教育局批准她辞职。但在办理辞职手续中,李老师赫然发现自己工作了8年,区教育局却没为她购买养老保险。

  李老师回忆,她1996年参加工作后,每月的工资都会扣除几十元的养老金,1998年区教育局说要搞社保改革,曾退还了几百元养老金,之后就一直没再扣钱了。

  经咨询,区教育局答复李老师,由于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要转为社保,因此这些年一直没为教师购买养老保险,待社保开始后再补购。因为现在正处改革中,社保购买还没实施,所以李老师就没有任何的养老保险了。

  “我是打了八年的长工。”李老师无奈地说,即使她想续交养老保险,也无从交纳,因为养老保险必须由企业购买。

  区教育局:能否拿养老金要等政策

  关于李老师的情况,该校的殷校长表示,他也无能为力,学校只是用人单位,李老师是海珠区教育局的在编人员,所以其养老金应由区教育局解决,与学校无关。据其介绍,目前海珠区教育系统的在编老师,都还没参保。

  对此,海珠区教育局人事科有关人士解释,像李老师这样的在编老师没参保现象,在教育系统普遍存在。因为目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正在进行,属于过渡期,没有相关可依据的文件。李老师的问题,只能等相关文件出台后,再按文件规定办理。

  劳动部门:协商不成可申诉

  为维护自己的应有权益,李老师决定向劳动部门寻求劳动仲裁。

  广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表示,李老师遇到这样的问题,由于目前没有具体政策,只能与区教育局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提醒:离职人员要保留好档案

  省劳动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对国家机关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社保改革正在进行,目前大部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仍未参加社保,相关的社保缴费具体文件仍未出台。因此,现在广州市公务员和大部分事业单位的在编员工的养老金,仍按退休人员退休当年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比例在75%到90%间浮动,具体比例的计算与退休人员的工龄长短有关。

  该人士指出,像李老师这类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加社保具体政策未出台前就离职的,并不用过分担心。因为李老师这8年辛勤工作的工龄在人事档案中是有所记载的,得到国家承认的,因此只要离职人员保留好人事档案,在退休时将根据之前在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服务的工龄将可获得一笔过渡性养老金。

 为使广大居民能详细了解农居民养老保险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连日来,南城社保分局工作人员深入各社区召开咨询会,为群众解答相关问题,深入宣传农居养老保险改革。

    怎样缴费?应补缴多少费用?退休的待遇如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险问题成为了群众对农居养老保险改革关心、关注的热点。为此,南城社保分局的工作人员深入新基社区,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

    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列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其中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又是今年我市社保工作的重点,并在今年7月份启动了农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提高农民的保险待遇。按照新规定,每位居民每月将缴费34.44元,比原来的27.18元多了7.26元,待退休后每月可领养老金300元。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局长李小玲:“并轨之后,现在新退休的人每个月每人就有300元,提高了100元的待遇。另外一个就是由其对我们农民女性来讲,提前了5年退休,对女性农民来讲,就是比较优惠的政策。还有对于村一级来讲,主要一条就是减轻村一级的负担。”

广东省社保新政策、省内异地就医、医疗保险待遇、社保普及范围
广东深化城乡医保体制改革方案公布 提出有序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
《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已经广东省政府审议通过,昨日《方案》全文在省政府网站上公布。广东医疗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到今年年底,省、市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市、县(市、区)有医保管理服务机构。“十二五”期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80%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左右。
  《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方案》还提出,要完善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基金结余。提高基金风险防范意识,基金累计结余不足支付9个月待遇的,应启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调整筹资水平、结算办法等措施控制基金风险。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比全国早三年实现
  国家“十二五”医改实施方案提出2015年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广东将这一目标提前至今年实现,届时“医保异地报,病好腿跑断”这一制度之弊在省内将得以消除。
  由于各地医保结算都有一套相对复杂的系统,其中涉及起付线标准、自付比例、报销额度等,异地看病医保报销困扰着很多参保人。《方案》提出,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省、市两级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将网络终端延伸到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全省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主要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处理。
  医保权益可随参保人流动就业转移
这将为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提供可操作的平台。《方案》提出,要统一全省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参保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的参保年限累计计算,实现医保权益随参保人流动就业转移。推进流动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建设全省基本医保异地就医服务和结算平台。按照“享受参保地待遇,委托就医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省内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范围。
社会保障卡全省持卡率达75%以上
  社保卡功能也将进一步延伸。《方案》称,要积极推行网上政务和网络问政,方便有关单位和参保人网上申报、自助参保、实时查询、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实时维护医保权益。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积极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加载金融功能,延伸到自助挂号、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服务领域,实现参保人持卡享受参保缴费、看病就医、双向转诊、费用结算等全过程便利服务。到“十二五”期末,社会保障卡全省持卡率达75%以上。
 人社部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行全国社保卡统一工作,居民身份证号将作为社保卡号,终身不变,新社保卡将全国通行,并且具有充值功能,可随时随地交纳费用。据悉,人社部计划在今年内发行6亿张新社保卡,取代各地自制的社保卡,从而结束社保卡“地方割据”现状,实现全国“通存通兑”。(8月23日《人民网》)

    将社保卡号将与身份证号统一,实现全国“通存通兑”,这未偿不是结束社保卡“地方割据”现状的一个办法。不难看出,社保卡号的统一将有利于参保者在全国跨地区就业、社保接续转移。但这项新政策的推行,如何惠泽民生,还有很多后续工作要做。就像一位专家说的,“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网络,发放一张通行全国的IC卡,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让持卡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时能像在银行刷卡那样方便,如果办理相关手续仍然困难重重,一张卡的改变就意义不大了。”

    改革就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因为现行的制度存在的一些漏洞是有目共睹的。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的日渐增多,不少人对现行社保制度有诸多不满,期待改变的呼声日益高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网络,实行联保制度,打破社保卡的地域限制和实现社保卡的多能化,已经众望所归,把社保卡与居民身份证号捆绑,是一次期待已久的社保改革的大胆尝试。

    新政策要宣传到位,知会百姓。如何使复杂艰深的理论问题变的通俗易懂,怎样让新政策走进老百姓的心坎,政策再合理再合法,宣传要下基层,让政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提高针对性作为改善宣传效果切入点。让老百姓知道并熟悉政策,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好事要办好。对管理者来说,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做好后台服务,保障社保卡畅通无阻,才是解决社保卡现存问题的关键。都说公务员是为百姓服务的,老百姓遇到问题,相关部门和办事人员就应该帮助想办法解决,相关的政策法规应该比老百姓要清楚明白。

据有关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人现在担心养老问题。2月19日,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就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进行了权威解读。

  据介绍,新政策的变化主要有: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

  养老保险扩面

  新政策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国家还在政策上给予这部分人适当倾斜。目前,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后者比前者的缴费水平总体上低8个百分点,但其计发办法相同。经劳动部门测算表明,按改革后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所领取的养老金要大大高于其本人缴费所能支撑的待遇水平。另外,两类人群缴费基数和比例的统一,有利于他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为他们跨地区流动创造条件。

  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灵活就业以后参加社会保险的,新政策将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保补贴以照顾。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新政策改革了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规定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

  老办法计发年限与领取年限有较大差距,目前退休人员退休后平均要生活22年以上,按老办法个人账户领10年就没有钱了。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对于新办法给个人基本养老金带来的变化,该负责人做了举例说明:王先生,60周岁退休,缴费年限3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25年),其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485元,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1313元。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1023元,按老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884元,新办法比老办法增加139元。按照过渡期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定比例(10%、30%、50%、70%、90%、100%)逐年递增计发的政策,王先生增加的139元按10%计发为13.9元,实发的基本养老金应为897.9元。

  该负责人强调,计发办法的改革不会降低退休人员待遇。

  新规还规定根据物价情况调整养老金,即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调整方案。新规还强调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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