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局解释养老保险新规
据悉,本次养老保险缴费有两个方面做出调整,一是单位缴费比例从10%调整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二是最低缴费基数方面,取消了深圳市户籍参保人(含
个人缴费人员)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规定。今后,无论深圳户籍或是非深圳户籍职工,均按其实际工资缴费但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本次养老保险缴费有两个方面做出调整,一是单位缴费比例从10%调整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二是最低缴费基数方面,取消了深圳市户籍参保人(含
个人缴费人员)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规定。今后,无论深圳户籍或是非深圳户籍职工,均按其实际工资缴费但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