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保取消现金结算办理业务的方式
县医保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方城县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医保,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取消现金结算办理业务的方式,采用银行卡、存折等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支付方式平稳转换。
一是到有经验的兄弟县市学习交流,吸取先进经验;二是根据方城县实际,制定试行规定,细化办事流程;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提前做好参保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服务大厅内张贴通知、宣传单等,为逐步取消现金支付打好认知基础;四是经办人员在接待参保人员报销时及时提醒、告知参保人员,并尽量在当次提供银行卡号或存折账号,办理相关的银行支付手续。
经过11月份的试行,截止目前,医保窗口经办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业务已按照规定全部实行非现金转帐支付,得到了广大参保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减少了现金流量,既降低了医保基金支付的风险,也使服务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