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在争议声中上路
2005年7月7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该《办法》首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医疗费用以及生活津贴等都将由该市的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女职工所在的单位不再为其发放工资。
据了解,《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05年7月7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该《办法》首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医疗费用以及生活津贴等都将由该市的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女职工所在的单位不再为其发放工资。
据了解,《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