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应按时签到
南昌王先生:我是南昌某单位的下岗职工,单位2007年被买断了,我每月从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上个月我不在本地,没有按时去领,社保局说错过了时间就领不到了,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记者跑腿: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每月的1日至5日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签到时间,每两月签一次即可。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将领不到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如有特殊原因未签到,可向当地劳保所打报告,经劳保所调查情况属实后,劳动部门将补发失业保险金。(记者宋王群)
【出处:中国劳动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