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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201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全面启动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20-07-06 16:34:09  厦门社保补缴


2010年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15日全面启动。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期从3月15号起,截止到5月25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扣费时间为6月6日至20日。地税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不影响参保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采用银行扣费的个人应预存足相应款项。
    
    根据有关规定,参保对象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中小学在校学生及本市高校就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父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参保未成年人、大学生及农村居民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50元。城镇参保居民的缴费金额将有所调整,具体扣费金额以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准。
    
    城乡居民参保采用“不变不报”的原则,也就是已参保的个人,不办理停保或变更的,本年度视同按原参保身份继续续保的,无需重新登记。不过地税部门提醒说,有两类人员需重新办理。
    
    市地税局规费征收管理处处长 曾赣华“未成年人年满十八岁,应停止享受未成年人的参保资格,另行登记,第二是,在学校办理参保对象,已经离开学校(毕业)的,学校必须在4月15号之前为他们办理停保手续。 ”
    
    据了解,厦门自2007年1月开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来,城乡医疗保险参保范围逐步扩大到未成年人、农村居民及在厦就读的大学生,真正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2009年,我市城乡参保人数突破87.7万,其中参保居民48.2万,参保未成年人30.3万,参保大学生9.2万。

 

【出处: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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