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163632元
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09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市劳动保障局对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做了相应调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为累计不超过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即27272元×6=163632元。较2009年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98764元增加64868元。(成都市医医疗保险管理局 范涛)
编辑:杜圆圆
【出处:中国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