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采集参保人员照片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的通知
关于采集参保人员照片及联系电话
等信息的通知
省部属驻榕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本级社会保障卡换发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保证社会保障卡的制作质量,确保社会保障卡换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制卡方的要求,需对省本级部分参保人员的信息数据进行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采集的内容包括参保人员的照片、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
(一)参保人员提交的照片要求如下
1、按照身份证照片拍摄标准提供一寸白底免冠照片;
2、本人一年内近照;
3、光面照片,表面光洁、无污损,照片正反面不能有任何字迹。
(二)联系电话请尽量提供个人手机号码,以便实现医保账户和银行账户免费短信查询等功能。确无手机号码的,应提供能及时联系到参保人员本人的联系电话。
二、请各单位按照我中心提供的人员名单(需要电子拷盘的单位,请带U盘到省医保中心拷贝),填写《参保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并收集参保人员照片等相关资料,务必于
三、采集表中确定为需要提供个人照片的参保人员,请务必提供个人照片信息,以免影响制发卡进度;未明确需要提交照片的参保人员,可自愿提供本人近照,但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必须提供。
四、信息采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联系人 张丽香、黄彩云,联系电话 0591-。
附件 1、参保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2、各单位需要提供照片及联系电话的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 医疗保险 采集 信息 通知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闽医险发〔2010〕127号
相关附件 闽医险发127号附件1--福建省直医保职工照片收集1.doc
【出处: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