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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火灾看保险社会管理功能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29 10:12:16  上海生育保险


  根据上海保监局数据统计,截至11月19日中午,上海保险业赔付共计778.55万元。相对于50多人罹难、40人失踪、多个家庭遭受严重财产损失的特大事故,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及社会管理功能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上海“11·15”特大火灾再次将保险业推到了社会管理的前线,同时也再次暴露出商业保险保障的不足。

  上海“11·15”特大火灾赔付数据暴露的问题

  首先,家财险普及率过低,未能发挥经济补偿功能。据统计,遭遇火灾的胶州路公寓共有170户家庭,但目前仅接到7件家财险报案,投保率不足4%,绝大多数家庭的房屋灭失和家庭财产损失,无法得到商业保险的赔偿。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家财险的客户需求与产品设计的矛盾,居民倾向于购买水渍险及盗抢险等高风险保险,而保险公司则倾向于打包销售;二是没有发掘合适的营销渠道,因其保费低廉,营销员一般不会主动开发家财险业务;三是我国居民还未树立此方面的安全意识,而保险业也未进行适当宣传。

  其次,人身保险投保率不高,保险的保障功能被弱化。截至11月19日,遇难者人数已上升至58人,而仅确认身故保险客户13人,保额合计240.67万元。根据国寿、平安、太保三家公司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存在人均保额较低、投保理财型保险的人数所占比重相对较大的现象。也就是说,遇难者家属大多通过保障功能较低的理财型寿险产品获得保险赔偿,保险的保障功能被弱化。

  最后,责任保险的缺失,导致保险救济渠道减少。事实上针对本次火灾事故,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投保责任险,使受灾人员获得保险救济:一是施工方可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二是物业部门可投保物业责任险;三是由社区投保街道社区综合保险。但在本事故中,仅社区基于政府推行投保了综合责任险,其他相关责任方并无作为,导致了保险救济渠道的减少,增加了受灾人员追讨经济补偿的难度。

  保险业深度参与社会管理应回归保障本职

  目前来看,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率偏低、缺少保障的根本原因在于,消费者缺乏对家庭风险的认识和防范风险的动机所致的投保意识薄弱,以及保险公司由于家财险较低的保费贡献率和收益率所致的业务发展不均衡。此外,人身保险产品的投保倾向于理财型产品,主要是因为民众缺乏科学的保险意识,片面地将保险作为一种投资理财产品,加上保险业经营导向失衡,导致整体保险保障水平较低。因此,民众在投保时应遵循以人身保障为主、兼顾财产保障的原则,要在对意外、养老、疾病等风险保障充足的基础上,再行配置理财型产品。保险公司应当从产品的设计和销售模式层面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保障型产品,提高国民的总体保障水平。

  保险业深度参与社会管理应发展责任保险

  发展责任保险是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利用保险机制丰富社会管理手段,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减少不安定因素,减轻公共管理压力。其中包括两方面重点:一是积极发展各类事关民众生产生活的责任保险。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的方式,努力扩大责任保险的覆盖面;二是通过相关法规将投保责任保险作为环境污染、公共场所、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业准入标准。以营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或由于缺乏保险意识,或由于侥幸心理,并没有为公众转移风险的冲动,因此需要相关部门的引导和规范,将投保责任保险作为行业准入标准,更好地保障民生。

  保险业深度参与社会管理应做好“风险义务监督员”

  保险业应加强对财产保险标的的事前风险监控检查,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变被动消极赔付为主动积极预防。一则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再则可以降低保险赔付率,提高保险公司的运营效率。保险业要发挥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加强与气象、卫生、消防、安监等部门合作,做好风险的监测预警,强化和规范防灾防损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降低灾害事故损失,提高全社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好“风险义务监督员”。

【出处: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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