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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监局:便民措施保护消费者利益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30 15:18:23  武汉社保转移


  本报讯 “3·15”期间,湖北保监局组织全省保险业统一行动,将落实保险营销员挂牌展业制度、网上信访政策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集中进行宣传推广。

   据了解,自2008年1月1日起,湖北省保险业已全面推行挂牌展业制度。所有保险营销人员外出展业时,须出示监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该证详细标注了保险营销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所属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投诉电话等。

   湖北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可通过登录中国保监会指定网站(http://iir.circ.gov.cn),对保险营销人员的身份、从业资格、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核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湖北保监局搭建网络平台,快速高效地开展“网上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今后,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直接登录湖北保监局网站(www.circ.gov.cn/hubei),点击“信访投诉”栏目进入系统,用自己的真实信息注册后,即可投诉或举报。只要姓名、地址清楚,陈述事由具体准确,保监局会及时处理,并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如果咨询保险监管政策或者提出意见建议,可点击“局长信箱”,填写相关表格,保监局将及时在网上答疑解惑。这些举措大大减少了被保险人往返奔波的信访成本,大大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

   湖北保监局还将积极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信访投诉举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007年,湖北保监局根据信访举报线索开展的现场检查共计52次,对4家保险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1家保险机构及保险中介机构采取了监管谈话、通报批评等监管措施,为维护投保人利益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直以来,湖北保监局积极倡导承担社会义务、履行社会责任,把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为经济社会服务放在工作的首位。在抗灾救灾进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后,湖北保监局要求辖内各保险公司坚持特事特办,切实抓紧做好理赔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理赔程序,缩短结案周期,提高理赔效率和质量。

   湖北保监局要求,因雨雪冰冻灾害的一般赔案,要在2008年3月底以前全部结案并赔付到位;对情况复杂、定损难度大的重大赔案,要在初步核实的情况下预付部分赔款,并尽快结案。

   据了解,1月11日至3月12日,湖北省保险业累计接听保险咨询报案电话62.4万人次,接受报案17.58万件,预估赔款9.11亿元,已支付赔款3.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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