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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生育保险等药品目录落实湘本月执行甲类目录 0
     国家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落实工作座谈会今天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局有关人士表示,全省将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在今年12月开始执行甲类目录,并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对乙类目录的调整工作。  按照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各地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 个人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各地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 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  “新版《药品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 11.8%。”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与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增加的药品都是近几年上市的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新药。同时,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对原目录中部分可以被更好的药物替代或无人使用的药品予以调出,使药品目录的结构更趋合理。  医师开具西药处方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处方须遵循中医辩证施治原则和理法方药,对于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对按西医诊断开具中成药、按中医诊断开具西药等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和药物滥用等,要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定点协议管理 。  对目录外的临床紧急抢救和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药品,要求各地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保证参保患者的治疗需要。对于部分临床疗效确切,有重大创新价值 ,但价格昂贵可能对医保基金产生风险的药品,可以另行制订谈判准入的办法。 【出处: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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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长沙:生育保险覆盖率将达90%以上 0
      近日,记者从市zz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会上获悉,健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全面推行免费婚检、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等成为今年长沙市妇女儿童工作重点。市zz妇工委主任、副市长何寄华,妇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谭慧慧出席会议。 会议透露,目前,长沙女性就业稳步推进,参政议政环境不断优化,去年提拔使用市管女性领导干部54名。儿童教育水平逐步提高,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实现了100%入学。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在湖南率先推出了“人身保护令”,从源头上保护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长沙将在全市全面推行免费婚检,有效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时,为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需求,长沙将健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实现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本站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本站合作媒体,本站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出处: 瓦伦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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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参保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供的资料 0
    长沙参保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供的资料 一、因工受伤: 1、工伤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3、工伤伤残等级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疾病诊断书和病历本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6、医疗费发票(原件)和住院医疗费用详细清单(出院时由医院打印) 7、交通事故结案书(因交通事故受伤提供) 8、其他有关资料 若为1-4级工伤人员:9、参保工伤人员定期待遇申请表 二、因工死亡: 1、工伤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死亡证、火化证 5、疾病诊断书和病历本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6、医疗费发票(原件)和住院医疗费用详细清单(出院时由医院打印) 7、交通事故结案书(因交通事故受伤提供) 8、其他有关资料 若有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 1、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表 2、工亡人员与供养人员关系的证明 3、供养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注:①上述资料提交长沙市工伤保险局(市劳动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54、55号窗口) ②每月10日前提交资料齐全的,当月20-25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10日以后提交资料齐全的,顺延到次月20-25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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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常德市工伤保险处上门服务重点项目 0
    8月27日,常德市工伤保险处负责人来到市城投公司下属的各重点城市建设工地,宣传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是常德市城市建设西扩北移战略的全面实施之年,仅在市城区共有几十支施工队伍,有数千农民工为城市建设贡献力量。按照省里相关文件精神,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大学生、下岗职工等均可享受工伤保险补贴。市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就大家共同关注的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关系、建筑行业参保范围和期限、用人单位发生工商事故后怎样报告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将积极参加工伤保险,让广大职工充分享受党的惠民政策。(记者 游涛 通讯员 游运德) 编辑:新宇 【出处: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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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永州医保参保人数新增3160人 产妇享受生育津贴 1
     记者19日从永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获悉,截止3月底止,永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256778人,今年1至3月新增3160人;截止3月底止,永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达163349人,今年1至3月新增331人。  据永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主任罗珍塘介绍,永州市从2000年6月医疗保险工作在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管理中认真执行《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与《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各类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外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都应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生率保险费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0.7%的范围内;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统筹地区缴费率之积。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在下列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有下列情形的,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try{showAd(3,0,1);}catch(ex){}【出处: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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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开始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100%报销 0
     湖南将从本月开始执行新版《药品目录》甲类部分,明年3月底前完成对乙类目录的调整工作,湖南参保人的看病负担将进一步减轻。这是记者从昨日在长沙召开的“国家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落实工作座谈会”获悉的。  前不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2009年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版药品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治疗性)全部纳入医保甲类药品,予以全额报销,个人不用承担按比例的自付部分。  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里,甲类目录是保障目录,其中的药品100%报销。据介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全部列入了新版《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不分甲类乙类,全部可以报销。  “新版《药品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增幅为13.7%,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11.8%。”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药品目录》外的临床紧急抢救和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药品,湖南也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保证参保患者的治疗需要。对于部分临床疗效确切,有重大创新价值,但价格昂贵可能对医保基金产生风险的药品,可以另行制订谈判准入的办法。 【出处: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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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生育医疗纳入医保支付 1
     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统筹支付比例,使居民住院医疗费补偿比例达到50%以上!近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健全覆盖全省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  《指导意见》推出了四项新规定:一是积极探索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参保居民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医院门诊就医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50%以内。  二是调整住院医疗待遇政策,适当提高统筹支付比例。要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统筹支付比例,使居民住院医疗费补偿比例达到50%以上。  三是增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项目。将生育医疗和计划生育项目、血吸虫病治疗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探索建立儿童意外伤害补偿机制。  四是严格控制基金结余。各统筹区要严格控制居民医保基金结余,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一般不应超过本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15%。  另外,今年内,凡有本省城镇户籍的人员,均可按不低于200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进行补缴补建基本养老关系,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出处: 长沙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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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岳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6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育保险基金 第三章 生育保险待遇 第四章 生育保险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岳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八月五日岳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均衡生育和避孕节育措施费用负担,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 第三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障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财政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生育保险的有关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设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合署办公),具体经办生育保险业务。 第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生育保险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生育保险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财政、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生育保险的有关配套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生育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协调生育保险工作中各部门关系,调解处理生育保险纠纷。 (四)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对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进行审定。 (五)依法查处生育保险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生育保险业务,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生育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兑付,定期公布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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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 3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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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永州十五万人参加生育保险 1
     湖南永州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推进当地生育保险实施工作,去年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5.1665万人,提前超额完成湖南省劳动保障厅下达的15万目标管理任务,完成率101.11%,收缴生育保险基金191.59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32.48万元,基金结余159.11万元。  永州市实施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捆绑运行,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即对同属于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参保范畴的单位和职工实行一并参保登记、基数稽核、费用征缴,对拖欠缴费者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待遇一并停付。  为确保生育保险费及时足额缴纳,永州市对财政统筹单位实行财政总预算。永州市大部分统筹地区积极与财政协调,对属于财政统筹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实行年度财政预算一次性安排,既保证了生育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的顺利完成,又保障了各统筹地区启动实施初期生育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永州市在加大生育保险扩面的同时,做好医疗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各地通过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生育保险支付标准定额管理、审核结算电脑化管理等措施,规范生育保险经办流程,提高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try{showAd(3,0,1);}catch(ex){}【出处: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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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 五部门补充生育保险办法 2
    .NoUser{}.Title{font-family:;font-size:;color:#000080;background-color:#FFFFFF;text-align:center}.SubTitle{font-family:;font-size:;color:;background-color:;text-align:}.IntroTitle{font-family:;font-size:;color:;background-color:;text-align:}.SmallTitle{font-family:;font-size:;color:;background-color:;text-align:}.Author{font-family:;font-size:;color:;background-color:;text-align:}.Source{font-family:;font-size:;color:#0000FF;background-color:#FFFFFF;text-align:left}.Abstract{font-family:;font-size:;color:;background-color:;text-align:}【出处:湖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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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现将《200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200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白山实际,对200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各级政府自身的政务公开。 各级政府都要完善和借助各种载体全面公开政务。政府工作中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只要不属党和国家秘密,一般都要通过政务公告栏、电子屏幕、新闻媒体、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形式进行公开。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大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力度。行政许可事项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下决心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于必须审批的事项,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办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积极推进收费制度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政务公开深化的重点。今年要切实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公开,所有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必须将全部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向社会公开,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建立和完善会议旁听制度。市、县两级政府的常务会议、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凡适于公开的都应允许市民旁听,并单设席位。要有计划的邀请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政府各类会议,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决策,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民主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经济形势、重大工程建设、严重灾情和其他重大事项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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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长沙酝酿进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 0
     红网12月2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有关专家分析,目前还有一批企业现在处于停产、半停产的状况,并没有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但职工却在放长假、等订单,处于隐性失业状态。  估计到明年失业率肯定会比现在有增长。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通知指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在2009年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在国家这一新政出台之前,我省已经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对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超过6%的统筹地区,降低缴费率0.5至1个百分点,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都是针对当前部分企业经营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特殊安排,旨在帮助一些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另一方面,失业人员的增加将带动失业保险金支出的增加。据了解,长沙正在酝酿进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如何运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此次会议提出,要特别关注工业下行情况下的失业和隐形失业问题,关注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就业问题,加大援助和服务的力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出处: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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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去年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04亿元 1
    一方面失业保险基金有大量结余,一方面却是失业保障范围和水平的低下……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已经影响到就业形势稳定的情势下,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再度高涨。  据媒体报道,一份有关失业保险制度全面改革的方案目前已提交决策层。  “我们刚刚收到了部里的文件,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提出了几点指导性意见。”日前,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与失业保险处有关负责人透露,这些意见的中心议题便是如果在在金融危机影响就业的当下,如何有效运用大量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将长期以来主要“保生活”扩大到稳定就业和促进再就业。  人保部对基金收支进行多项调整 昨天下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这份指导性意见送至省劳动保障厅。据透露,其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点:如果地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大,如果有需要可以扩大使用范围,用来支持扩大就业;对于能够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可以返还一定费用用作职工培训经费;对于缴费及时、规范,裁员较少的企业可以相应降低缴费费率等等。 此前,来湘调研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也曾经表示,在支持企业稳定员工队伍方面,要积极研究如何运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 “我们省将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制定政策,争取让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这位负责人称,如果上述措施能够顺利在湖南省实施可以鼓励企业长期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当企业出现内部结构性调整时,不是简单裁员,将职工推向社会,而是组织职工培训,给予培训补贴。 湖南省去年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04亿 一方是就业形势紧张,另一方却是大量的失业保险基金累积。这是非对称现状。 去年,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88.97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8.81亿元,增长12.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为5.77亿元,当年结余3.04亿元。 而在全国,这个数字更为惊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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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长沙市失业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0
     红网2月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今年,长沙市职工失业后自主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作创业资金。昨日,记者从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内,凡在长沙市(含四县(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合作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一次性领取本人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创业资金。  目前,长沙市城区失业保险金为532元每月,为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原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均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此次长沙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长沙市(含四县(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合作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一次性领取本人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创业资金。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弘扬创业精神,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功能,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由单纯“保生活”扩大到稳定就业和促进再就业的转变。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个人申请、《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已投资入股情况(经公证处公证)的材料等。自主创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持上述规定携带的相关资料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办理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报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审,复审合格后,报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符合条件者,按此规定享受待遇。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 【出处: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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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长沙调整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费费率和待遇 0
    关于统一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费费率及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等有关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参保单位: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失业保险基金能更好地惠及参保的失业人员,有利于统筹城乡就业和稳定就业,经请示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现就农民工失业保险费征缴费率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并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主创业后的待遇支付暂规定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调整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费费率和失业保险待遇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实行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失业保险缴费政策,即用人单位按农民合同制工人工资的2%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二)2008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按原办法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与新办法实施后缴费时间合并累计,计算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   (三)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享受城镇职工相同的失业保险待遇。  二、2009年1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主创业,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可将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出处: 长沙劳动保障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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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及范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8 0
    2018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及范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8 2018年工伤保险政策,2018工伤保险条例,2018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项目2018,工伤赔偿范围,工伤鉴定程序、项目、流程、范围,1-10级工伤签定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项目名称 享受或赔偿条件 支付费用范围或期间 支付标准 支付办法 医疗费用 1、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并按保险目录中的药品享受工伤待遇 2、情况紧急的,可先就近治疗 按工伤保险住院和医疗服务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原则上应在统筹地区的医疗机构 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所需交通、食宿费用 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辅助器具费用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安装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 停工留薪期内(在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一般不超过12 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满,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停工留薪期满后,应当进行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评定伤残等级后的生活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生活完全不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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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0
    事项名称 长沙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事对象 参保单位、工伤职工 办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长沙市工伤保险办法》 《长沙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长沙市工伤人员工伤复发(部分病种)门诊医疗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法定期限 每天办理工伤认定核对;每月10日前提交材料的当月20至25日拨付待遇。 承诺期限 办事条件 已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事故受伤并认定为工伤;在受伤单位工作期间旧伤 复发;纳入统筹的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 申报材料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待遇结算科(0731-) 窗口地点 各个康复协议医疗机构医保科 交通到达线路 无 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业务咨询电话 待遇结算科(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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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 0
    淮安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淮安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在现行的八档费率基础上增加浮动机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因工死亡人数、工伤保险支缴率等因素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实行上下浮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所在的工伤保险行业类别确定基准缴费费率。在此基础之上,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发生率等因素浮动。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者向下浮动至80%、50%。行业划分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确定。 浮动费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每两年核定一次,并由经办机构负责考核,考核指标为上两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因工死亡人数。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纳入浮动费率考核范围。 此次通过调整我市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现了国家“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总体要求。同时,我市在办法出台前做了充分测算并综合考虑了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水平等因素,因此工伤职工现有的待遇水平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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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修订 0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修订 我省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6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据了解,《实施办法》共33条58款,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工伤保险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职责以及用人单位责任;二是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从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扩大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三是扩大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四是提高了工伤职工医疗期间陪护费标准,由原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标准提高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五是明确了工伤认定由市县两级办理。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可享受以下两类工伤保险待遇:一类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包括: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及医疗期间陪护费;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一类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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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底人社局为老工伤人员进行特殊门诊鉴定 0
    娄底人社局为老工伤人员进行特殊门诊鉴定 近日,娄底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邱胜平率该局工伤保险科、市工伤保险管理处工作人员专程到冷水江市娄底第三人民医院为74名老工伤人员进行了鉴定评审,确保工伤人员的相关待遇得到落实。 据市工伤保险处主任吴月松介绍,此次鉴定是对提出申请的74名工伤人员伤残情况进行检查鉴定,按照《娄底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扎实开展,并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工伤人员的特殊门诊待遇。评审鉴定结果将在娄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据了解,2016年娄底市工伤保险管理处共为全市2940名工伤(亡)职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15322万元,为建筑业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约600万元,并且连续五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抚恤对象的抚恤金待遇,有力保障了工伤(亡)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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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7(1-10级) 0
    2017年长沙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鉴定程序、项目、流程、范围,1-10级工伤签定费用。 一、长沙市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长沙市工伤保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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