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青岛小学入学准备什么材料,2022年青岛公立小学入学条件
2021-2022年青岛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证件,2022年青岛公立小学入学手续?2022年青岛小学入学需要哪些条件及材料。
入学条件
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一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市北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
1.市北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提供户口簿、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产权证(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或租用公房凭证等材料。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市北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由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2.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连续满年:
(1)年龄须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住所(以登记日为准),用途均须为住宅;
(4)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附社保证明)或在市北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市北区户籍儿童需要提供的材料
户口本、不动产权证
非市内三区户籍儿童需要提供的材料
儿童父母之一的居住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务工证明,以及含儿童的户口本。
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市北区中小学招生咨询服务站
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洮南路93号(洮南路与和兴路交界处)
市北区教体局咨询电话:66751001
友情提示:小学入学、小学升初中、转学招生咨询电话为66751001,区教体局其他办公电话因业务范畴不同,无法解答入学和转学问题。如拨打66751001正在占线,您可拨打各公办小学咨询电话,各公办小学将与区教体局同步解答家长的相关问题。
【市北区】
1.市北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提供户口簿、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产权证(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或租用公房凭证等材料。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市北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由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2.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连续满年:
(1)年龄须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住所(以登记日为准),用途均须为住宅;
(4)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附社保证明)或在市北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详见>2021青岛市北区小学入学准备指南(条件+材料)
【市南区】
市南区户籍儿童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原件。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证件)原件,房屋性质需为住宅。
3.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幼儿园素质手册、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及其他依实际需补充材料的原件。
随迁子女入学
1.居住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市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100%产权)(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或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的、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务工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一方需提供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卡及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3.其他材料:
全家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记录(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记录等)、儿童健康证明、幼儿发展评估手册。
【李沧区】
李沧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100%产权,用途为住宅);租房的出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为住宅)。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李沧户籍残疾儿童家长可于6月26日(星期六)-6月28日(星期一)持户口簿、房产证、残疾证或其他相关医学诊断证明到青岛明心学校现场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儿童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儿童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
(4)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满一年以上,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
B营业执照:由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