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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育津贴发放明细查询 海南生育津贴申请条件及材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8 11:04:45


海南生育津贴申请 应用条件 (1)城镇女职工根据中国的限制享受产假; (2)城镇女职工按我国限制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 (三)符合我省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并在正常缴费状态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退休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申请时间 妇女生育满3个月(难产满4个月)或计划生育手术满1个月后,生产时用人单位的特约代理人到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申领生育津贴。 所需材料 (1)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的女职工:按要求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核定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在社保网上申报系统上申请; (2)享受新农合或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的女参保职工:按要求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核定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原件《生育服务证》; 提供原件《婴儿出生证》; 或者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证明; 分娩期间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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