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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威海市直参保单位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20 10:43:04


【导读】: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市直参保单位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市直参保单位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市直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期限

2019年1月1日3月31日。

三、申报标准

2019年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申报。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按照政策规定,依据公布的平均工资的60%和300%,统一对市直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对调整产生的缴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处理。

四、申报方式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网上业务经办中的社保网上申报,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2.点击缴费基数申报;

3.录入单位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4.点击下一步,录入职工缴费基数并保存;

5.打印《2019年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签字确认表》;

6.提交申报。

五、申报资料

参保单位按规定在网上申报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进行申报审核。

5人以下的企业。

1.签字盖章齐全的《签字确认表》原件;

2.2018年度总账、明细账账簿,装订成册的记账凭证;

3.2018年度112月份职工工资明细汇总表;

4.2018年度职工花名册;

5.2018年度银行对账单;

6.本企业职工在其它企业或机构参保的,需提供职工本人的参保证明;聘请的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招用的实习学生及小时工,需提供与其签订的用人合同。

5人以上的企业。

签字盖章齐全的《签字确认表》原件。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在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根据企业申报情况进行书面或实地稽核,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非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

1.签字盖章齐全的《签字确认表》原件;

2.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12月份工资表复印件。

六、缴费流程

参保企业

2019年1月份,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按照参保企业2018年12月份职工缴费基数制定2019年12月份的临时缴费计划。参保企业在12月份期间,缴费基数申报通过的,从通过之月按核定的应缴数额缴费;未申报或申报未通过的,暂按临时缴费计划缴费。自3月份起,参保企业须申报通过后方可缴费。

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参保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通过的,自1月份起按核定的应缴数额缴费;申报未通过的,须重新申报。

七、其他事项

1.2019年申报缴费基数的职工人数是指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职工人数。为确保申报职工人数及信息准确,有职工增减变动的参保单位,须在截至日期前完成增减变动业务;在职转退休人员的缴费基数与其他职工的缴费基数同时申报调整,不单独处理。

2.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保留到整数位。

3.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申报,《签字确认表》需打印完成后再提交申报,否则无法打印;表格中应填写的信息数据须在网上录入。

4.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如实申报,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通过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等方式,对参保单位的参保人数、职工缴费基数及缴费情况等进行严格稽核,对存在问题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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