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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参保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享受医保待遇有哪些
省医疗保障局出台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全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支付标准的通知》两项政策已正式实施。这对城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来讲是一个福音。那么,两项政策具体有什么规定参保患者如何享受待遇带着一连串的问题,日前,专题采访了省医疗保障局分管负责人吴世文。
问:新政策出台之前,参保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享受什么医保待遇
答:此前,我省已将3级并发生靶器官损害的高血压和发生靶器官损害糖尿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参保患者在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50%、70%报付,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对于其他患高血压糖尿病城乡居民患者,可享受普通门诊的待遇,患者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50%报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