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养老金调整方案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多少
2020年养老金迎来“十六连涨”,人均上涨约167元
4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称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的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
2020年浙江省养老金调整方案什么时候出炉具体调整标准是什么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中,凡于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普遍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20元的额度,根据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宁波市123元,温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兴市119元,绍兴市119元,金华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119元,台州市119元,丽水市11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2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