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州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应如何参加社保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知识普及: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由城镇失业人员、个体经营人员以及非全日制工作人员等组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灵活就业人员类型趋向多元化,不再仅仅代表失业人群,各种个人创业等形式正在形成,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应如何参加社保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哪些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Q: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哪些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Q: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市本级户籍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江苏省内户籍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江苏省外户籍人员:已在市本级用人单位参保过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附:常州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代理机构信息表
Q: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如何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当期社保年度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跨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不得补缴。
Q: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如何处理
在中断缴费3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并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医疗统筹待遇自接续次月起享受,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在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并补缴或不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均有6个月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中断期间及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Q:灵活就业人员中享受城镇低保、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有什么规定
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低保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缴纳期间不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救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或按规定停止领取时,失业人员应在当月20日前及时到我市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
Q:持有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持有的灵活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申报就业,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我市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按人社局当年公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不得与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在个人续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办法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得与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Q: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本市市区户籍,在毕业一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60%,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按人社局当年公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