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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11 09:38:47


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今年初新组建的医保局首次亮相,带来一批便民利民惠民的医保新政,涉及门诊统筹标准、住院报支比例、大病保险制度等方面。

至5月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14.35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7.78%以上。市医保局自年初成立以来,以提高老百姓就医报销的切身利益为目标,多次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调研座谈,进行大数据测算分析,在充分论证研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自7月1日起调整完善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两提高、一降低、一完善、一并轨”,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

“两提高”分别为提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标准及住院报支比例。其中,全市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年累计费用限额标准由3500元提高至4000元;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年累计费用限额标准统一为800元。

住院报支比例方面,统一调整全市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用各费用段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对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费用,按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了2-3个百分点;调整市本级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各费用段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了费用分段,将0-2万与2-10万两个段统一调整为0-10万一个段,对起付标准以上住院费用,按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4-6个百分点,确保我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4%和70%左右。

“一降低”是指降低部分医疗保险乙类药品项目自负比例,将原项目等级为乙4类药品的医保支付等级调整为乙3类;将部分丙类项目及医用材料纳入职工医保自费补充保险支付范围;对部分丙1类材料进行调整,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市外省内定点医院自制制剂医保支付等级定为乙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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