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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为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第二套及以下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职工家庭须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其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职工家庭在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为首套住房。
职工家庭在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仅有1套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为第二套住房。
二、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支持职工刚性需求及改善型自住住房需求,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第二套及以下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职工家庭须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三、本通知自2019年7月5日起实施。商品房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在2019年7月5日之前的,仍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