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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阳市工伤待遇是如何规定的?贵阳市工伤赔偿标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4 09:20:14


贵阳市工伤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贵州省的规定,贵阳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10元/天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7、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16个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6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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