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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连市调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对2类群体影响较大
按照《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全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不变。调整后,缴费基数
按照《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全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不变。调整后,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