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2022年锦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
近日,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辽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做好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参保工作,《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工作的通知》日前发布,其中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比2019年提高20元。
筹资标准
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统一为每人280元,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政府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困难群众的参保缴费工作。困难群众资助方式和资金渠道按相关规定执行。
参保覆盖面
2020年确保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全部参保,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应保尽保。
预缴费时限
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0年集中参保预缴费期,各县区务必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工作。
调整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大学生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的预缴费期调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自2019年9月1日起,驻锦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城镇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大病保险按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