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
2021-2022年辽宁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2月,北京、天津、深圳、湖南、海南、西藏这6个地区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5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4.1%。
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了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一档标准为1810元,二档标准为1610元,三档标准为1480元,四档标准为1300元;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一档标准为18.3元,二档标准为16.3元,三档标准为15元,四档标准为13.2元。通知要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公布的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2019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增长基准线为8%,增长下线为4%。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