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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哈尔滨医保报销比例、流程、范围,哈尔滨社保报销比例2022年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27 19:32:29  学窍知识网


2020年哈尔滨医保报销比例、流程、范围,哈尔滨社保报销比例2020
  【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覆盖市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
  1.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上述人员以下简称“成人居民”)。
  2.各类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3.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新生儿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4.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待遇期限】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险待遇期限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之后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满三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入学大学生按照规定缴费的,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居民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终止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在2017年集中缴费期内连续缴费的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其医疗保险待遇延续享受至2018年12月31日。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普通门诊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待遇、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生育医疗待遇、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将符合《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下简称“统筹支付范围”)。
  注:参保居民不得同时享受本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不得同时享受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二、最高支付限额
  一档缴费的18万元,二档缴费的16万元;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按一档标准执行。
  三、住院医疗待遇
  1、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在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支付。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40元、480元、72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100元。一个年度内,自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降低10%,其后多次住院的执行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
  2、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5%、70%、55%,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0%、65%、50%,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支付比例为75%;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支付比例为90%。
  参保居民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不含中医、肿瘤医院)及省属综合医院住院,支付比例在上述规定基础上下浮3个百分点。
  (2)精神疾病患者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85%,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70%;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按一档标准执行。
  (3)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80%,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70%;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按一档标准执行。
  (4)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85%,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75%,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按一档标准执行。
  (5)困难人员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3、参保居民发生的急诊和转诊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因病情需要,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域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经参保地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核准并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内转诊;长住异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已申请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手续,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参保大学生因放寒暑假、实习等原因在异地住院治疗,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2)在异地(不含境外)急诊一次性住院,以及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核准并办理转诊手续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1000元,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45%,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35%,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的支付比例为60%。
  (3)因其他情形异地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30%,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25%,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的支付比例为40%。
  四、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普通门诊医疗实行定点签约、限额管理、不设起付标准、按比例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儿童医院、结核病防治所、高校所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200元;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40%,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160元;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支付比例为60%,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300元。
  2.肺结核患者在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支付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1200元。
  3.参保居民在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参保居民就医时不再另行支付一般诊疗费。
  4.参保居民每年可以选择一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肺结核患者可同时选择一所定点结核病防治所作为门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
  5.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庭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直至清零。
  五、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
  建立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门诊保障制度,大学生和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1000元。
  六、生育医疗待遇
  对参保居民中育龄妇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实行定额结算。支付标准为:一档缴费的自然分娩900元、剖宫产1300元;二档缴费的自然分娩700元、剖宫产1100元。对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支付。对参保居民配偶已经按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领取生育补助金的,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
  七、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
  实行按病种准入、定点管理、不设起付标准、按比例支付。
  八、大病险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居民。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元(无需另缴费)
  起付标准:由市人社部门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即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其中困难人员起付标准按50%执行)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予以报销。2018年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000元。
  报销范围:个人起付费用、乙类自付比例部分费用、统筹支付范围内个人按比例负担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一档缴费的,超过起付标准以上0-5万元(含5万元)的支付比例为50%,5-10万元(含10万元)的支付比例为55%,10-15万元(含15万元)的支付比例为60%,15-20万元(含20万元)的支付比例为65%,20万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70%,报销额度上不封顶;二档缴费的,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按一档缴费标准执行。困难人员支付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注:大病保险由依法公开招投标形式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并由其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
  九、部分自付项目标准
  参保居民发生统筹支付范围内乙类药品、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居民按照规定比例自付,标准为:乙类药品个人自付20%;人工器官、体内置入材料实行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内的,按实际价格由个人自付35%;因病情需要,从第二套(只/个)起,最高限价内的,按实际价格由个人自付55%;使用部分一次性特殊医用材料,在最高限价内的,按实际价格由个人自付35%;乙类诊疗项目由个人自付25%或35%。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预缴费制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个人参保缴费的集中缴费期。
  1、个人缴费标准。2018年,个人缴费分两个档次,其中一档320元、二档210元。市区内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人居民按一档标准缴费,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按二档标准执行,大学生毕业后两年待业期内可按在校大学生标准继续缴费。
  2、缴费办理
  成人居民、散居儿童和毕业后两年待业期内大学生,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站、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及缴费手续;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及缴费手续。
医疗保险是由社会或企业为职工疾病、负伤、生育,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哈尔滨门诊医疗、住院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述哈尔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哈尔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

①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

②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

③一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

①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②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③一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

①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

②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③一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5%。

哈尔滨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成人居民缴费标准为290元,

2.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50元。

3.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哈尔滨生育保险缴费注意事项

一、2018年1月1日起,成人居民办理参保、续保缴费时,请按每人每年290元的缴费标准及时足额将保费缴存到本人的哈尔滨银行医保签约存折内。存折余额不足的将因欠费停保;续保居民中断缴费2月仍未缴存医疗保险费的,视为自动弃保,重新参保需按新参保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

二、在校参保大中小学生儿童的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按学年度于每年9-10月份统一收取。

三、2018年1月1日起,0-28天(含28天)新生儿、散居学生儿童、应届大学毕业生(两年待业期内)参保、续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元。参保当年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月核定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下一学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哈尔滨生育保险缴费案例

2岁的小明,2018年1月由其监护人在社区为其办理参保,医保待遇期为2018年4月1日—2018年8月31日,共计17个月,应缴医疗保险费为4.17元/月×17月=70.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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