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阶梯电费价格,辽宁省电费价格标准_辽宁省电费多少钱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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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电费价格【辽宁省电费多少钱一度】
用电分类 | 电 度 电 价 | 基 本 电 价 | |||||
不满 1千伏 | 1-10 千伏 | 35-110 千伏以下 | 110 千伏 | 220千伏 及以上 |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 变压器 (元/千伏安/月) | |
一、居民生活电价 | 0.5000 | 0.4900 | 0.4900 | ||||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 | 0.776 | 0.766 | 0.766 | ||||
三、商业电价 | 0.872 | 0.852 | 0.852 | ||||
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 | 0.738 | 0.728 | 0.718 | ||||
其中:中、小化肥电价 | 0.596 | 0.586 | 0.576 | ||||
五、大工业电价 | 0.476 | 0.463 | 0.450 | 0.440 | 28.000 | 19.000 | |
其中: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 | 0.466 | 0.453 | 0.440 | 0.430 | 28.000 | 19.000 | |
中、小化肥 | 0.374 | 0.361 | 0.348 | 22.000 | 15.000 | ||
六、农业生产用电 | 0.435 | 0.425 | 0.415 | ||||
注:1、以上附表所列价格,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4分。 | |||||||
2、表中所列价格中,除农业生产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具体标准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商业电价每千瓦时1.5分,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7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0.1分。 | |||||||
3、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8:00-11:00,17:00-22:00,电价上浮50%;低谷时段22:00-次日5:00,电价下浮50%;其余为平时段,电价不变。 |
辽宁省电费缴费指南
(一)缴费方式:
为使客户随时随地、方便快捷的缴纳电费,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了多种电费缴纳方式,客户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随心选择,让客户在尽情享受生活的同时,明明白白用电,开开心心消费。
营业窗口缴费——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属14个供电公司所有营业窗口均提供电费收缴业务。
银行营业所缴费——客户持电费单据,到当地与供电公司签署代收电费协议的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电费。
银行卡(折)委托代扣缴费——客户与银行办理委托手续,银行与供电公司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每月银行自动从客户指定银行卡(折)内扣缴电费。
流动服务车缴费——流动的营业厅,实现了查询、缴费等功能。
电费充值卡缴费——在指定地点购置电费充值卡,刮开涂层,按照获取的密码,通过95598供电服务热线自动语音系统完成充值缴费。
电话(银行)缴费——客户办理电话银行开通手续后,用任何一部电话,刷银行卡,轻松缴纳电费。
网上(银行)缴费——客户办理网上银行开通手续后,登录银行网站,利用银行卡缴纳电费。
ATM自助缴费——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在传统ATM基础上专门开发了缴费功能,具备现金及银行卡缴纳电费功能。
POS机缴费——通过设置在供电营业厅或银行网点内的POS机,无需现金,用POS机刷银行卡缴纳电费,一切流程如同商场刷卡购物一样简便。
自助缴费通——通过设置在各银行网点内的自助缴费机,无需现金,可刷银行卡缴纳电费。
负控预购电缴费——客户持电费单据,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即可进行负控预购电缴费。
(二)营业时间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各营业窗口的标准营业时间为8:30—16:30(无周休日,法定假日除外)。
(三)逾期交费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 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规定: 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 元者按1元收取。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供电营业区域14.8万平方公里,服务人口4380余万。截至2013年末,全省发电装机总容量达 3965.72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占比23.66%;辽宁电网拥有66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49009公里、变电容量(含换流容量)17613万千伏安、变电站(含换流站)1647座。2013年,公司售电量完成1682.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8%。
近年来,公司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持续转变电网和公司发展方式,广大干部员工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拼搏奉献、攻坚克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电网发展方面,加强电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2008~2013年,投产 66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6378公里、变电容量7189万千伏安,辽宁主干电网实现由220千伏向500千伏的历史跨越,网架结构日益坚强,供电保障能力、资源配置能力、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公司发展方面,大力推动“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同业对标中,公司蝉联2010、2011年综合管理标杆,2013年一举获得综合、业绩、管理标杆及6个专业标杆,2010~2013年连续四年实现东北区域同业对标大满贯,公司发展能力、综合实力、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辽宁省用户满意企业等多项荣誉,树立了责任央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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