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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怎么参加?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20 10:10:00


从11月1日开始,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开始办理参保,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都可自愿投保(无论户籍、年龄、是否患病),保费20元,保障期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参保后,若不幸患上重大疾病,自付超过10000元的,可由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70%,若参保人患大病时使用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药品目录内的11种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70%,最高报销不超过15万元。目前深圳市先上自费参保人数已超49万。保险网将为您介绍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资格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2015年10月31日参保状态正常的,不分户籍、年龄以及是否已经患病,均可自愿办理该险种。

提醒1——这些人也可以参保

已领取养老金的老人、退休的老人;本市少儿,在校学生;在国外上学的深圳户籍的孩子;在深居住、工作的外国籍和香港人士;不是深户也无工作单位在深生活的外地人;交够15年社保但已停缴社保等人士,只要其参加了深圳社会医疗保险且在10月31日参保状态属于正常,都可参保。

提醒2——这些人不可以参保

具有深圳户口,但没有购买深圳社会医疗保险或购买了外地社会医疗保险的;曾购买深圳社会医疗保险,但中途停止缴费,10月参保处于中断状态的都不可以购买本次重疾补充医保。

提醒3——查询社保状态的方法

登录市社保局网站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或到就近社保办事点查询社保状态是否正常。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方式

1.自动扣款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5%(即3632.4元)的,由市社保局协助统一从个人账户直接划扣缴费参保。

提醒1——登录社保个人网页查询符合自动划扣资格

参保人登录市社保局网站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查询是否符合保费自动划扣资格。

提醒2——12月底统一划扣

如果2015年6月30日24时的个账余额超过3130.8元或者2015年10月31日24时的个账余额超过3632.4元,市社保局将在12月底进行统一划扣。11月中旬,市人社局将对符合统一划扣条件且在社保局留有准确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告知相关事宜。

2.微信公众号“平安养老险”等线上方式

对于个人账户余额不符合划扣条件的一档参保人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可微信关注“平安养老险”公众号、下载平安好福利APP或登录平安官网等多种方式线上办理。

3.社保分局或平安银行(12.94, 0.55, 4.44%)网点办理

可在全市社保分局(站)37个窗口办理,也可在深圳市平安银行150个营业网点办理。

4.单位统一办理

可通过pub_paylxsz@pingan.com.cn邮件联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有医保服务专员协助办理。对于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市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缴费。

提醒——单位和个人重复购买,保费将会退回

如果单位统一办理了参保,个人也进行了投保,承办机构将对个人参保的款项退款至原付款账户。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时间

单位统一参保: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24时。

个人自费参保: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24时。

提醒——“团购”期外参保,待遇标准不一样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若在上述“团购期”之外参保,相应保费、待遇和程序,则按照承办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期限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此期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报销标准的都可以累计报销。

提醒——明年下半年可继续参保

社会医疗保险年度的计算方法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明年7月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继续参加重疾补充医保,具体缴费时间,市人社局明年适时公布。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待遇

参保人如果不幸患上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住院所花的医疗费除了医保已经报销的那部分,如果自付超过了1万元以上,则由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支付70%;若参保人患大病时使用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药品目录内的11种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70%,最高报销不超过15万元。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答疑

1. 重特大疾病是指哪些疾病?甲状腺算不算?

答: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不设置具体疾病名称,待遇享受与具体疾病名称无关。

2.家里小朋友购买了少儿医保,怎么办理重疾补充医保?

答:参加深圳市少儿医保均可参加缴费,保费标准也是20元。由监护人扫描二维码进行参保。

3.如果符合参保条件,但错过了官方公布的参保时间,那还可以参保吗?

答:可以,但是无法享受“20元一年”的团购价,保费、待遇、相关程序以及参保前是否需要体检,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

4.个人之前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还能参保吗?如果买了能重复报销吗?

答:要看参保人自己购买的商业保险公司的规定。

5.符合参保条件,且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达到3632.4元,但不想参保,怎么退费?

答:11月中旬,对符合统一划扣条件且在社保局预留有准确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市人社局将发送短信,进行告知。参保人如选择不参加重疾补充医保,需在11月30日之前按短信指引回复或自行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相关操作。

6.如果由社保统一划扣,怎么知道是否划扣成功参保?

答:通过手机下载“平安好福利APP”注册查询电子保单;登录市社保局个人服务网页进行查询。

7.参加这个保险后,只能在社保绑定医疗机构和药店申请报销吗?

答:是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持卡记账、直接结算,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按月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以现金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和在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承办机构审核报销。

8.属于目录里的药品要是已经申请了慈善资助还能报销吗?

答:可以。慈善资助部分费用不能报销,个人自付部分可以报销。

11月1日,重疾补充医保开始办理参保,所有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自愿投保,保费为20元,保障期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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