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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沈阳职工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21年沈阳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28 10:27:36  学窍知识网


2020-2021年沈阳职工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21年沈阳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分娩或流、引产的女职工、配偶分娩的男职工。
一、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生育前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补缴时间不计算)且继续缴费的。
二、男职工申领护理假工资
1.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生育的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
2.配偶生育前男职工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补缴时间不计算)且继续缴费的。

2020年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妊娠分娩所需资料
1.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门诊患者提供)(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参保单位账号表》、《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二、多孩生育登记单》需标明生育的第几个子女或出具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取消一孩生育指标的地区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一孩生育证明或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
(二)女职工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所需资料
1.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门诊患者提供)(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参保单位账号表》、《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津贴申领表》;
6.办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出具《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引产的需出具《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二、男职工申领护理假工资
1.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二、多孩生育登记单》需标明生育的第几个子女或出具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取消一孩生育指标的地区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一孩生育证明或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
5.《参保单位账号表》、《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
2020年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治疗终结或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保分局办理申领手续;
2.工作人员对参保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进行待遇核定,打印《生育生活津贴给付表》或《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给付表》交单位经办员;
3.向市财政局请款后,将津贴费用拨付到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2020年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流产、引产类
1、妊娠4个月(16周)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
2、妊娠4个月(16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00元。
(二)妊娠及分娩类
1、正常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2、难产及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含产前检查费)。难产包括:臀位牵引术、产钳助产术、胎头吸引术。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增加30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类
1、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120元;
2、放置或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120元;
3、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复通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400元;
4、输精管结扎或复通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30元。
(四)剖宫产术中实施其它手术类
剖宫产术中遇其它手术,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分别增加500元。
2020年沈阳生育保险可以领取多少钱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人社发【2013】22号)文件的规定,参保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因所发生的医疗费生育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时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且继续缴费的,并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津贴。申领生育津贴时按照《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沈*社发【2005】5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办理;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另外,外国籍职工在我市参保的,也参照我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执行的。

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生育女职工的身份证、《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及复印件;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一孩生育登记单》或者《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

(三)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诊断书、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医疗费收据;

(四)用人单位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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