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徐州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19年徐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2019年徐州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19年徐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社保中基本医疗保险由由个人医疗帐户和统筹基金构成。(以下具体数据以广州市为标准,其他地区标准基数以当地社保局拟定数据为依据) (一)个人帐户 1、35周岁以下 第一部分:在参保的次月划入100元后。以后累计缴费12个月划入100元; 第二部分: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3%(其中1%为单位缴费数,2%为本人缴费数) 按2000年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1581元计算,每一年个人医疗帐户将应有100元+1581*2%*12(个月)+1581*1%*12(个月)=669.16元。 2、35~45周岁 第一部分:在参保的次月划入100元后。以后累计缴费12个月划入100元; 第二部分: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4%(其中2%为单位缴费数,2%为本人缴费数) 按2000年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1581元计算,每一年个人医疗帐户将应有100元+1581*2%*12(个月)+1581*2%*12(个月)=858.88元。 3、45~退休前 第一部分:在参保的次月划入100元后。以后累计缴费12个月划入100元; 第二部分: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4.8%(其中2.8%为单位缴费数,2%为本人缴费数) 按2000年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1581元计算,每一年个人医疗帐户将应有100元+1581*2.8%*12(个月)+1581*2%*12(个月)=1010.66元。 4、退休人员 第一部分:在参保的次月划入100元后。以后累计缴费12个月划入100元; 第二部分:上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1% 按2000年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1581元计算,每一年个人医疗帐户将应有100元+1581*5.1%*12(个月)=1067.57元。 个人医疗帐户的支付范围: 1、门诊普通疾病和急诊的医疗费用 2、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中在起付线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 3、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中在共付线即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5~20%不等,以住院医院的等级而定) (二)统筹基金的组成 第一部分: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中除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 第二部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中在共付段(即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80~95%不等,以住院医疗等级分 由统筹金支付的部分不需要你个人帐户上的余额,而医院从个人帐户上划掉的是起付线以下及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如帐户余额不足还要自己以现金补充。
1、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产假期间由单位和参保人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共同承担。3、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综上所述,您爱人与单位因生育津贴产生的争议,可向其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徐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医保报销办理时限为自生育、流产、上环、取环之日起半年内,逾期所有待遇基金不予支付。
2.凡生育、流产、上环、取环都必须在定点医院,否则医疗基金不予支付。
3.定额标准:(三级医院)顺产:2000元;助娩产2500元;剖宫产:4000元;3个月以下流产:500元(不含药费、药流不予报销);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1000元;7个月以上引产:2000元;上环、取环(含皮埋)80元。
4.以上费用均不能用医保卡刷卡。未达到定额标准,则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报销。
5.男职工配偶系农村户口或城市无职业人员生育凭相关证明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其标准为女职工生育标准的50%。
6.顺产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7.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下流产的按30天享受生育津贴。
8.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的按42天享受生育津贴。
9.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按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10.女职工外地生育报销另作具体规定。
徐州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一.生育报销申请材料(怀孕七个月之后,生育之前)
1.身份证;
2.准生证(生殖健康证);
3.单位证明(院计生办、人事处);
4.围产期保健卡。
二.流产报销申请材料(流产之前)
1.身份证;
2.单位证明(院计生办、人事处);
3.医保病历。
三.生育报销申请材料
1.生育介绍信;
2.出生证(原件 复印件);
3.出院记录(原件 复印件);
4.出院发票(原件)。
四.流产报销申请材料
1.生育介绍信;
2.医保病历(原件 复印件);
3.发票(原件).
五.上环、取环(含皮埋)报销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医保病历(原件 复印件);
3.发票(原件)。
徐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注意事项:以上材料请自行备齐,在每月10—20号交至院计生办,汇总提交至徐州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由院财务科发放报销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