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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与流程,2019年吉林生育保险金领取时间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01-06 16:37:13  学窍知识网


2019年吉林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与流程,2019年吉林生育保险金领取时间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转发了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对我市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进行调整。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16年吉林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最终还是以国家相关信息为准。
  我市调整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凡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女职工按180天发放生育津贴,男职工按30天发放护理假津贴,对已领取津贴的按以上产假天数规定进行补发。这是5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日前,人社部就《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两条重要规定是: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大幅降低,由现行规定的1%降为“不超过0.5%”;生育保险覆盖的范围扩大,囊括了个体企业,不在限制户籍。目前吉林省规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超过0.7%。
  吉林省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超0.7%

  根据2005年颁布的《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该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用人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0.7%来缴纳,具体缴纳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超过0.7%的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目前,长春市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0.7%。
  省直生育护理补贴标准2400元
  根据《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另外,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2012年省直生育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2400元。
  吉林省参保人员可享受两种待遇
  按规定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经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确认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包括:参保单位男职工和女职工及失业无医保的参保男职工配偶。
  我省省直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包括生育医疗、生育补贴两部分。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贴待遇均每个工作日受理,当年费用申报最终截止日期为次年的1月31日。
  生育医疗:
 1、参保女职工:生育门诊费用(仅限围产期检查费用)怀孕1-16周内甲乙类费用待遇1200元;16-28周内甲乙类费用待遇760元;生育检查28-40周甲乙类费用待遇为890元,按此计算,生育检查所有周甲乙类费用待遇为2850元。生育住院费用甲乙类享受100%待遇。
  2、失业无医保的男职工配偶:生育门诊费用(仅限围产期检查费用)怀孕1-16周内甲乙类费用待遇600元;16-28周内甲乙类费用待遇380元;生育检查28-40周甲乙类费用待遇445元。按此计算,生育检查所有周甲乙类费用待遇为1425元。生育住院费用甲乙类享受50%待遇(即参保女职工50%待遇)。
  生育补贴:
  1、参保女职工:一次性补助300元。
  2、参保男职工:按省直参保人员上年度平均缴费基数为基准,计发15日补贴,补贴标准年初发布(2012年标准为2400元),一次性补助。
  3、失业无医保的男职工配偶:按省直参保人员上年度平均缴费基数为基准,计发15日补贴,补贴标准是年初发布的护理补贴和300元的围产补贴,一次性补助。
  生育补贴待遇申请分三大类
  1、参保女职工围产补贴:
  自新生儿在公安机关落户后至次年1月31日前,到省医保局窗口领取。办理时需携带医保卡、新生儿落户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生育护理补贴、围产补贴审核表》、《吉林省省直生育护理补贴、围产补贴申领表》。
  2、参保男职工护理补贴:
  自新生儿在公安机关落户后至次年1月31日前,到省医保局窗口领取。办理时需携带医保卡、新生儿落户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生育护理补贴、围产补贴审核表》、《吉林省省直生育护理补贴、围产补贴申领表》。
  3、失业无医保的男职工配偶护理补贴和围产补贴:
  自新生儿在公安机关落户后至次年1月31日前,到省医保局9、窗口办理领取登记,待次年审计审核结束由省医保局统一通知领取。办理时需携带医保卡、新生儿落户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生育护理补贴、围产补贴审核表》、《吉林省省直生育护理补贴、围产补贴申领表》、《吉林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销凭证》(在省医保已经报销过生育围产检查和生育住院费用的需提供)。
  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领取生育津贴的所需资料有哪些?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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