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政策浙江宁波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宁波生育报销标准,宁波生育保险新政策

2019年宁波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18-2019年宁波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20-02-12 19:48:23


2019年宁波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18-2019年宁波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定额进行补偿,市本级统筹范围内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含孕期检查费用)补偿定额标准为2300元。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在补偿定额标准之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实全额支付。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情况如下:
  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定额进行补偿,市本级统筹范围内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含孕期检查费用)补偿定额标准为2300元。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在补偿定额标准之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实全额支付。
  超出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1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各县(市)和鄞州区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由各地制订。劳动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医疗费用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偿定额标准。
  例:一女职工因生育及难产在某医院住院10天,生育一婴,生育医疗总费用为4500元,其中床位费1000元,自费物品100元,乙类药费100元,彩超检查费300元,结帐时:
  按医疗保险规定,乙类药费个人自付5%(1005%=5元);彩超检查费个人自付15%(30015%=45元);床位费每天予以报销3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1000-1030=700元);自费物品由个人全额负担(100元),则此四项费用个人需自付850元,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为4500元-850元=3650元。
  按生育保险规定,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为2300元,超出定额标准以上部分个人自付10%,则个人需支付(3650元-2300元)10%=135元。
  在此项生育医疗中,个人应支付的费用为850元+135元=985元。

社保政策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