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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参保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怎么办?
邢台参保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缴费年限的,由单位和个人(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趸缴,趸缴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按在职职工标准延续缴费,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一次性趸缴,趸缴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标准:2012年底前参保的退休人员,按其基本退休金的百分之六;2013年以后新退休人员和新参保的退休人员,按其基本退休金的百分之七。
补缴期(包括正常缴费中断超过六个月补缴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补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