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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医保标准201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7-10-04 13:47:27


镇江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医保标准2018
    9月起,镇江市2018年度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启动。不少学生家长反映,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学生参加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80元变成了每人160元。记者昨日从镇江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今年学生缴费标准提高缘于从明年起,我市学生统一参加居民医保。

市府办近日印发《关于在校学生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文件规定:2018年起,我市各驻镇高校、技职院校和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幼儿园儿童(统称“学生”),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执行统一的缴费标准,享受统一的居民医保待遇,参保待遇年度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学生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学校、幼儿园代收代缴。

据了解,2018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6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470元。市人社局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意味着今年学生参加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而与此同时财政补贴也提高了,医保待遇也有较大提高。

市人社部门解释说,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将与居民医保实现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医保待遇标准以及参保待遇年度等四个“统一”。在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方面,2016-2017学年,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为80元,明年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后,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60元。在财政补助标准统一上,2016-2017学年,学生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为425元/人,而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后,财政补助标准统一为470元/人,增加了45元/人。与此同时,学生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在定点社区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基金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50%。另一个显着变化是,从2018年起,学生参保待遇年度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不再按学年度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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