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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劳动用工备案登记的办理
贵阳劳动用工备案登记的办理
事项名称 劳动用工备案登记的办理
子项名称
审批部门 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
事项类型 能否在线申请
承诺时限 与单位报送备案时间同步。 法定时限
法
律
依
据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7]6号)。
审
批
条
件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用人单位。
审
批
程
序 (一)用人单位到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领取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及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据实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及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同时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按有关文件要求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三)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四)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持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贵阳市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申
请
材
料 (一)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六)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