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制度,西安医保统一政策
西安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制度,西安医保统一政策
从宝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宝鸡市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全面实施,不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均要享受到更加惠民、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宝鸡是陕西省首家城乡居民医保并轨运行的城市。
宝鸡出台的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协议管理和基金管理”六个统一,确保参合群众最大限度受益。值得一提的是,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模式将逐步统一为:住院报销+门诊报销(含门诊特殊慢性病)+大病医疗保险报付(按宝鸡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政策实现了城乡居民就近就医、随医报销,享受平等、公正、便捷的医疗服务。这次出台《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管理办法(暂行)》对参保参合的城乡居民而言,不但方便了群众的医疗费用报付,也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群众的报销标准。
近年来,虽然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速度很快,但是城乡医疗保险仍存在一定差距。日前,西安市政府出台《西安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15年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实现市级统筹。
《方案》提出,将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非公立医疗机构数达到总量的20%,制定西安市区域卫生规划,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人3.97张。
到2015年,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每万名城市居民至少拥有2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