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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失业保险基数变更申报
昆明失业保险基数变更申报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基数变更申报
事项编号
责任部门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中心
事项类型
职责性管理
承诺期限
限期
附加时限
无
是否立等可取
是
能否网上申报
否
是否踏勘
否
办理窗口
昆明人力资源中心2楼4号窗口
联系电话
0871-.
办理地点
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人力资源中心2楼4号窗口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3.《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4.《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劳社办〔2007〕98号)
申请条件
在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参保的单位
所需材料
1.《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报表》(一式二份);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
3.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4.经办机构要求的其它资料。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流程
1.申报。用人单位在本月发生工资基数变动,应及时在失业保险核定期(每月1-15日)内,办理本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工作;
2.审核。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负责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条件符合给予办理,不符合的,告知所需材料,待补齐后再审。
3.办理。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数据和核定资料,如实核定。并将核定后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版)、《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核定表》反馈给参保单位,在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内完成失业保险个人基数调整补差和失业保险费核定工作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