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湘西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湘西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2017
2017年湘西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政策,2017湘西养老金上调最新方案细则,2017年湘西国企业退休收入调整方案。
湘西州各县市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陆续发放到位。
具体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在此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两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增加。
同时,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湘西州8县市等艰苦边远地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附:湘西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理事项指南
主办单位:湘西州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业务办理依据: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二、《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号)。
业务办理对象:州直企业法人
业务办理条件:
1、中央省驻湘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2、州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3、在编外招用了聘用人员的中央、省驻州直属机关、事业单位
4、在编外招用了聘用人员的州直机关、事业单位
5、在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或州民政局登记设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6、其他应当在州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缴费单位。
业务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需报送的材料
(一)参保申请报告
(二)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核准执业证照或机构成立的法律文书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社保专管员的身份证
(六)申请人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以前已参加除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险种,还需提交其他险种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证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单位还需提交能够确定其隶属关系和组织构建的证明文件。
二、许可程序:
(一)受理
岗位责任人:州企业社保大厅登记征缴岗位工作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查
1、初审
岗位责任人:州企业社保大厅登记征缴岗位工作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2、复审
岗位责任人:州企业社保大厅登记征缴岗位工作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
3、决定
岗位责任人:州企业社保大厅登记征缴岗位工作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4、办结
岗位责任人:州企业社保大厅登记征缴岗位工作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地址及联系方式:
吉首市人民路北门街3号,州社保办事大厅
电话: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