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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荆州社保缴费基数,荆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1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7-02-23 1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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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荆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14年1月起,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费。

  二、荆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外资单位20%,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0%计征

  个人:个人8%

  三、荆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注:2014年度荆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687元,上限为13436元。

  四、 荆州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拓展阅读:

  一、荆州养老保险网上查询

  荆州养老保险网上查询入口: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及缴费情况等。

  二、荆州养老保险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33

  查询范围:可以咨询养老金补缴(补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金转移等问题。

  三、荆州养老保险网点查询

  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荆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养老保险账户信息。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电话:0716-12333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红门路烈士林园南侧

  电话:0716—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陵县荆江路(北)64号

  电话:0716-

  扩展阅读

  笔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制定了《荆州市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依法及时获取社会保险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主动公开本部门制定出台的社保政策文件,各险种统筹、个人账户基金收入及来源结构、支出及结构,各险种统筹、个人账户基金当期结余和滚存结余情况等信息;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主动公开本地区社保重要数据,如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年度调整情况等信息。

  同时,根据要求,上一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应当在每年4月完成;社会保险年度数据每年公开一次,季度数据每季度公开一次。

  2017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方案?
  没有正式工作还想参加养老保险怎么办?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政府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情况不同,而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完全由个人缴费,不能强制参保,因此,在《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哪些就业人员算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律师、会计师、自由撰稿人、演员等自由职业者等。

  这类人员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场所、劳动关系等方面与传统建立在工厂制度基础上的劳动者不一样,有的没有用人单位、有的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固定的劳动关系,但是他们提供了某种形式的劳动,有劳动收入。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怎么计算?

  国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我市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帮助有参保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在不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不低于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范围内,申报确定个人的缴费基数。

  每年的缴费基数是否有调整?

  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我市的社保缴费年度计算周期。例如,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为我市2015社会保险缴费年度。按照国家规定,在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开始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应确定新缴费年度内执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5年6月,市人社部门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公布2015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82号),确定我市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76元。因此,在2015缴费年度内(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可结合本人实际收入情况,在月缴费基数下限(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626元)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76元)之间,申报月缴费基数。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进入2016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届时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关注市人社部门发布的新缴费年度缴费基数信息,确保在新的缴费年度顺利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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