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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呼伦贝尔退休人员加工资消息,2017年呼伦贝尔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20 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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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呼伦贝尔市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呼伦贝尔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已顺利完成。经统计,此次调整为增加养老金,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参与调整25.35万人,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51元。在参加调整人员中有6万人符合高龄倾斜调整,人均增加60元。

  据悉,根据自治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呼伦贝尔市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含补发)已于国庆节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记者了解到,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下发较晚,并且呼伦贝尔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尚且处于数据信息采集阶段,基本养老金尚未纳入统筹。根据自治区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经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决定,此次调整将采取预调整的方式,通过原资金渠道、原调整方式进行, 按人均170元/月调整。

  呼伦贝尔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流程:
 申请条件:

  (一)凡在我市市直参保缴费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职工(包括农牧民工)。

  (二)跨自治区、跨盟市和旗市区流动就业,其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对已超过年龄的,应在原参保地保留社保关系,我中心建立临时缴费账户。

  3、参保人员经旗市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不受以上年龄(退休人员不转移)规定限制。

  4、人事档案属于市直参保单位且户籍所在地属于海拉尔区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呼伦贝尔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就业后,携原参保地的《参保缴费凭证》到窗口填写《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手续。(市内各旗市区之间无需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对符合转入条件的,我中心给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需建立临时账户的,出具《出具建立临时账户通知书》和《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自治区外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盟市及旗市区内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表》,不转移基金,只转移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办理地点: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公共业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70—

  办理时限:

  1、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联系函》;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表》生成、寄送、基金划转、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社会保险关系;3、我中心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或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表》后,按规定分别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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