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17,2017年赣州城乡医疗保险多少钱一年
2017年赣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多少钱,2017年赣州城乡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017赣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成人缴费标准)。
赣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赣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赣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范围:
自购药品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到境外就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报销的情形。另外工伤、职业病;女工生育;流氓斗殴;酗酒致伤;交通肇事;他人故意伤害;医疗事故;美容、健康体检也都不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赣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具体为: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记者从赣州市医保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规定,从今年起,赣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有调整,每年个人缴费统一为12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到40元。
调整后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成年人缴费标准仍为每年120元,未成年人缴费标准由每年50元调整至每年12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由每年20元提高到40元,其中20元从每年建立的城镇居民门诊家庭补偿金中抵缴,其余20元从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列支。
据悉,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构成,以财政补助为主。仅从2010年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以来,财政补助标准上调了5次,从每人每年120元增长至今年的每人每年380元。个人缴费标准共调整2次,由成年人100元、未成年人30元统一调整至目前的120元。为保护特殊参保人员权益,对于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在校大学生等个人不需缴费,由财政全额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