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秦皇岛失业保险率标准
秦皇岛市从2015年3月1日下调了失业保险率标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低至2%,其中,单位费率由2%降低至1.5%,职工费率由1%降低至0.5%。新的失业保险费率将于2015年6月开始执行,3-5月多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在6-7月申报期内核定缴费金额时冲减。这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适用于全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政策实施后,今年将直接减轻全市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负担1亿元,以后每年将达到1.5亿元。
目前秦皇岛市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 一档市区(含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最高标准由原来的860元/月提高到93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73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中间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月提高到870元/月;二档抚宁县、昌黎县、卢龙县,最高标准由原来的82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700元/月提高到770元/月,中间标准由原来的760元/月提高到840元/月;三档青龙县,最高标准由原来的750元/月提高到83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640元/月提高到710元/月;中间标准由原来的690元/月提高到770元/月。
秦皇岛失业金查询方法:
1.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3.上网查询登陆秦皇岛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4.触摸屏自助查询机。只要输入身份证号或保险卡号,参保人就可进行办事指南、失业金等业务查询,并可直接打印对账单,使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信息、失业金发放等更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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