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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老金如何处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7-01-19 17:17:41


近年来,养老保险的为各地居民提供了安全保障,受到各阶层欢迎与赞誉,但是冒**老金的问题却时常出现,这样不仅照常社保资金的流失,而且对各阶层居民切身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那么面对冒**老金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冒**老金处罚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冒**老金的形式

冒**老金形式,主要有三种:

1、是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亲属冒领。个别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未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其家人继续领取已故者的养老金,这是冒**老金的主要形式。

2、是弄虚作假,骗取待遇。主要是伪造、涂改个人档案的年龄或工种,千方百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3、是钻政策和管理的漏洞。利用参保人员数据还没有完全实行联网,信息未能共享的空子,弄虚作假,重复参保。有的冒领者在工作地办理退休手续,同时在外省或统筹范围外的地方还有一份社会保险养老金

从当地实际情况看,尽管采取了多种方法预防,当前冒**老金的问题还很严重,每年稽核都发现存在有冒领现象。且冒**老金的手段恶劣,在异地居住和因病不能自理的离退休人员群体中往往存在提供虚假照片、**照片,甚至冒名顶替,拖关系、走后门,开具虚假居住生存证明,岂图蒙混过关。

三、冒**老金的原因

冒**老金出现的原因多,情况复杂,大致有以下几个:

1、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模式、企业改制以及离退休人员散居遍及全国甚至出国居住,造成社保经办机构对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较难掌握。而家属隐藏实情,人死之后不报告继续领取养老金。我县有386人在县外居住,5人在国外,还有部份县内、县外不定期居住。

2、审批退休不严肃。企业不景气,职工在职时挣不到钱,退休后反而挣得更多,生活更有保障,就千方百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3、参保信息割据不共享,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因险种、统筹范围不同而分属不同机构享用、保管;企业养老保险虽已实行省级统筹,但参保信息大多仍停留在各个县区;分散的信息造成一个人可能有多份养老保险而互不知道的事实。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户籍管理、民政殡葬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协调一致、信息沟通的有效机制,未能及时了解离退休人员存亡状况。

5、冒领成本极低,甚至零成本,形成冒领无风险的现状。冒领被查出就将原款退回来,查不出来就继续领,冒领人心态坦然,致使冒领愈演愈烈。

四、杜绝冒**老金现象措施

首先,建立完善的稽查制度,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加强对养老金发放的稽查。每月对社会化发放的人员、金额认真核对;每年对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我县对异在居住人员采取退管系统协助认证,以及寄照片、QQ视频等多种方法,对本地年老、因病不能自理的上门认证。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对冒领者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真正使法律起到震慑作用,使企图冒领骗取养老金者,望而却步。

其次,建立协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三个层次的密切配合:(1)地区间社保机构对异地发放养老金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协查。今年来,我县社保局利用异地退管系统上传异地退休人员资料356份,协助异地认证18人。(2)社保机构与各部门之间如与公安、民政、医院取得联系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存亡状况。从去年起,我县社保局与当地公安、民政、医院等部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死亡人员信息。每月初,通过汇集公安、民政、医院等部门死亡人员信息,与金保工程数据库内退休人员信息比对,提出疑似死亡人员名单,核实无误后及时停发养老金。目前,已查出343人,有效防止养老金冒领。(3)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区要对退休人员的信息实现动态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力量,群防群治,共同做好防范养老金冒领。

第三,打破参保信息割据的现状,实现全国共享,杜绝跨省、跨范围一人多份养老保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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