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政策湖北十堰十堰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十堰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江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7-01-19 17:02:29


江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人户口迁入江阴市达2年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个人住房面积低于25平方米,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收入证明、公房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江阴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办理江阴经济适用房申请即可。江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江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户口迁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且实际居住满2年(以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公告之日为准);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80%;

(三)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25平方米。

江阴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一)经工作单位、社区或村委、街道等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二)收入证明及公房证明;

(三)申购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四)房屋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私房拆迁家庭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安置协议;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江阴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一)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三)审查;

(四)初审合格公示;

(五)核发《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

(六)轮候配售。

江阴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

(一)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

(二)申请家庭成员已出资购买,尚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住房和待入住的拆迁商品房(安置房);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的父母或子女有两处(含两处)以上住房,合并计算超过江阴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部分;

(四)已参加房改的优惠售房;

(五)申请家庭5年内被征收、被拆迁的房屋;

(六)申请家庭5年内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以其他方式房屋发生产权转移的房屋建筑面积部分。

哪些情形不能在江阴购买经济适用房

(一)承租公房拆迁时已补偿安置的;

(二)家庭有营业性和生产性用房的;

(三)已参加房改或享受住房货币补贴,面积达标或面积不足部分已进行货币补差的;

(四)家庭成员已在集体土地上批建房屋的;

(五)已经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

(六)根据其他规定不应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


社保政策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