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武汉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武汉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武汉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2月16日)
一、武汉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1、缴费单位必须于当年12月20日前到申报大厅申报下年1月份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以后每月20日前申报下月应缴费额。特殊情况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以按季、年申报缴费额。按季申报并缴纳的,必须在上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办理下季度的申报手续;按年申报并缴费的,必须于当年12月20日前办理下一年的申报手续。
2、缴费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的,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上月核定的月征缴数额的110%确定当月征收额。
3、缴费单位对核定的应缴失业保险费额有争议的,经复核确有出入的,当月不作调整,在申报下月缴纳数额时进行调整。
4、缴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申报单位凭《湖北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第一联及第四联到税务部门缴费。
二、武汉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上报省(市)统计部门上年度劳动工资报表、财务报表(即损益表或资金活动表),没有上年度劳动工资报表的带单位职工上月工资报表。
2、填制《湖北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3、职工花名册软盘。
4、职工增减变动表及增减原因说明书。
三、武汉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四、武汉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工本费(单位出)
五、武汉失业保险待遇转入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来函,及时函复,待转入地失业保险金到帐后,填写《外地转入失业人员登记通知单》,通知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六、武汉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非武汉市户籍失业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填写《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函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待回函后,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手续。失业人员持转迁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是否收费:否
办事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含东湖分局)、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