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海口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海口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海口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2月15日)
一、海口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4、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5、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海口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新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新增公务员须提供《空岗通知卡》或《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减少全部参保人员,须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及提供停保人员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海口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填写《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2、提供其他申请材料。
3、科室受理和初审
4、经办人员进行审核
5、告知和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海口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海口市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南海口龙华区大同一横路
电话:(0898)
海口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龙昆北路19号1号楼5楼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4楼
电话:0898-
五、海口能申请失业保险的人群有哪些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海口失业保险领取待遇有哪些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七、海口失业保险领取需要注意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