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2月2日)
一、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二、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放标准
全省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原来的860元增至930元,最低标准由580元增至650元
三、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唐山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两张
四、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业务经办人员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资料符合要求即时受理,办理申领登记;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应补正材料,对资料不在受理范围内的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3.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审核情况表》
4.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审核情况表》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领取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登记、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本次失业保险待遇
5.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放清单及数据,进行归档、登统
五、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唐山市卫国北路20号
电话:、
路南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唐山市路南区小山和平路25号
电话:、
路北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36号
电话:、
六、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 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期限为3个月
2. 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
3. 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为9个月
4. 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
5. 满5年及其以上的,每满1年增加1个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八、唐山能申请失业保险金的人群有哪些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十、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