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芜湖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芜湖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芜湖失业保险领取待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1月8日)
一、芜湖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注: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二、芜湖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件的复印件。
3. 单位所属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缴费登记基本信息表》包含地税微机编码(一式二份)。
4. 职工花名册及近月职工工资表(须职工本人签字)。
5. 劳动合同备案表(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备案)。
6. 上年度工劳年报和财务年报(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
7. 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8.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芜湖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由参保单位指定社保经办人(须携U盘)到开发区社保中心新单位参保窗口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及拷贝相关资料,根据填表说明填写有关内容,并同时填写《芜湖市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及《芜湖市社会保险新增单位职工登记表》(一式二份)。
注意事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证件和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
四、芜湖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芜湖市社会保险支付中心
地址:芜湖市渡春路13号综合科
电话:
镜湖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长江南路35号
电话:
弋江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中南建材城3号楼
电话:
五、芜湖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时限
每月第4个工作日开始受理业务
审核通过:即办
六、芜湖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七、芜湖失业保险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